陜西反殺案始末 王浪:誰能告訴我當時該怎么辦?
2018-12-24 15:31:06 來源: 法制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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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0日上午9點半,有“陜西版反殺案”的王浪故意傷害案在陜西省高院二審開庭。庭上,辯控雙方對王浪的行為究竟是正當防衛還是防衛過當展開激烈爭辯。辯方為王浪作無罪辯護,而檢方認為一審法院判決量刑過重。法院在聽取雙方意見后表示,案件將擇期宣判。
庭上,王浪幾乎在每次為自己辯解時都會提出一個問題:“誰能告訴我當時這種情況,我應該怎么辦?”
2017年12月10日晚間,王浪在炫色酒吧遭遇李雷挑釁,盡管王浪多次認慫、賠笑,但仍被李雷辱罵、推搡。22歲的王浪遂用李雷遞給他的酒瓶猛砸李雷頭部并捅刺,李雷隨后死亡。一審法院以故意傷害罪,判處王浪有期徒刑九年。
事件回顧
酒吧起爭執后被挑釁 用酒瓶敲擊捅刺對方
2017年12月10日晚,王浪在朋友苗林的邀約下來到炫色酒吧,兩人坐在酒吧里喝酒聊天,這是22歲的王浪第一次來酒吧。
20點32分,李雷和兩個同伴唐平安、唐平軍進入酒吧后,李雷認為王浪“瞪了他”,遂拿起鄰桌的一個煙灰缸扔到王浪胸前,王浪遂起身順手拿起一個啤酒瓶與李雷發生爭執。
爭執期間,苗林、唐平軍和唐平安多次從二人手中奪下啤酒瓶。李雷又拿起啤酒瓶摔碎到地上,同時兩次掀翻桌凳,還拿啤酒瓶威脅勸架的苗林。
在幾次勸說后,王浪開始認慫、賠笑,態度有所緩和。他幾次伸手輕拍李雷的肩膀和手臂,以示友好,但都被李雷用手推開。
其間王浪還曾稱呼李雷為“雷哥”,但李雷仍舊指著他辱罵、威脅,并將兩個啤酒瓶先后遞給王浪,做出讓王浪砸自己的動作。隨后,李雷用左手推搡王浪的脖子。
這個動作徹底激怒了一直賠笑的王浪,他突然拿起酒瓶向李雷頭部擊打,李雷站立不穩腳下打滑,想去桌上拿東西攻擊卻沒有拿到。王浪遂又繼續用破碎的啤酒瓶擊打、捅刺李雷的頭部、背部、腹部,李雷在躲閃過程中摔倒,同時也將王浪拉倒。
摔倒后,監控視頻無法完全拍下雙方的動作。20點37分13秒,李雷松開揪著王浪頭發的手,王浪起身后跟李雷說了兩句話,李雷捂著肚子走向門外,王浪則放下酒瓶留在現場。
一審判決
檢方提出防衛過當 法院未采納判九年
一審時,王浪的辯護人提出被害人李雷對本案的引發具有過錯,王浪的行為是正當防衛,王浪在李雷倒地后沒有繼續實施攻擊,具有犯罪中止情節,王浪歸案后能坦白其犯罪事實,具有自首情節,王浪案發后撥打120求救被害人。
同時,因為被告人家屬一方的積極賠償,被害人李雷家人得到經濟損失補償36萬,雙方已經達成諒解。
檢方認為,被害人李雷對事情的引起、演變具有不可推卸的重大過錯責任。但面對被害人醉酒后的一般性挑釁糾纏毆打行為,被告人實施連續反擊捅刺,雖然其制止不法侵害所進行的反擊是必需的,但其反擊防衛行為的工具、手段、強度及造成的損害明顯與被害人的不法侵害行為手段強度缺乏相當性。防衛明顯過當,應予承擔刑事責任。
但本案被害人有重大過錯,違法后果一定程度上系被告人精神緊張,情緒失控而處置過當造成,對其所實施的違法行為應根據有關規定適用“應當減輕”的規定。
咸陽市檢察院公訴書中還用了較大篇幅以于歡“辱母殺人案”舉例,詳解了正當防衛和防衛過當的原則區別。
但辯護人和檢方有關正當防衛和防衛過當的意見均未被一審法院采納,以故意傷害罪判處王浪有期徒刑九年。王浪不服判決,上訴至陜西省高級人民法院。(記者 張子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