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一小區樓頂菜園子占七八成 苦了別人曬被難

          2019-01-03 09:54:33 來源: 海絲商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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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頂種菜圖開心 苦了別人曬被難

          事發日昇新城小區 律師表示共有樓頂應征得全體業主同意方可使用

          日昇新城一號樓樓頂種滿了各色各樣的蔬菜。

          海絲商報1月3日訊(記者 李貴靈 黃奕群 文/圖)最近,家住南安市區日昇新城小區的陳小姐有點煩。她在一號樓2層買了套房,因采光不是非常理想,想去樓頂曬被子,卻發現幾戶業主在樓頂種滿了蔬菜。

          【走訪】菜園子占了樓頂七八成

          日昇新城一號樓有23層。近日,記者跟隨陳小姐來到一號樓樓頂,剛走出樓頂房門,迎面就能聞到一股腐爛菜葉的味道。

          記者看到,眼前的菜園子規模不小,占了樓頂百分之七八十的地方,中間有碎磚鋪的小路,蔬菜有的已經長成,有的還是小菜苗;鋪在樓頂的土層大概有30厘米厚,上面分散著大大小小10多個蓄水桶,靠墻的地方堆滿了雜物;菜地上方拉了幾條曬衣服的鐵線,曬著10多床不同厚度的被子,被子下方距離菜葉較近,有兩床被子還被風吹落在地,蓋在青菜上。

          “這些菜地是不同業主種的,多數是老人在家沒事做,種菜打發時間。我住在二樓,房子采光不好,只能上來曬衣服、被子,但這一片片菜地,都不知道哪里可以曬被子,而且他們要是澆肥,碰到衣服和被子多不好。”陳小姐說。

          “這是開發商遺留的問題,樓上的土,交房的時候就有,當時聽說樓頂要建空中花園,水管都鋪好了,我估計開發商有做防腐蝕、防漏水措施。但是后來小區換了好幾個物業公司,樓頂漸漸沒人打理,就有人開始種菜,其他業主看到紛紛效仿。”一號樓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業主告訴記者,“我2011年入住的時候就有人種菜了,有些老人種菜是為了打發時間,覺得看那些菜長大很開心。”

          記者走訪了一號樓幾位業主,住在低層的業主都表示,到樓頂曬被子、曬衣服挺不方便。住在22層的一位業主也表示:“我很少去樓頂,樓頂種菜對我沒什么影響,但也覺得因種菜造成其他人不方便不太好。”

          一位種菜的老阿姨接受了記者采訪。她女兒告訴記者,她母親種菜的地方是自家樓頂,在未種菜的時候,樓上雜草叢生,所以打理一下種點菜,其他種菜的業主她不是很清楚。“家里老人閑不住,我也勸過不要種,但勸不住,如果因為腐蝕滲透漏水,那自己住的自己認栽,況且種的面積也不多。”

          至于其他種菜業主,記者未能聯系上。

          【律師】

          共有樓頂使用需先征得全體業主同意

          對此,日昇新城物業服務中心經理表示,樓頂是公共場地,可以使用但不能占用。他們已多次跟種菜業主溝通,也貼過告示、尋求過法律幫助,但情況并沒得到改善。“我們先前去樓頂直接找種菜業主談,還被潑了點尿。隨后我們直接清理那些菜,可過后業主又種上了,我們為此也很煩惱,正想辦法解決。”

          記者就此事咨詢了福建方與圓律師事務所律師陳美珍。

          陳美珍表示,首先要區分該樓頂是屬于專有部分還是共有部分,如果是通過公共樓梯或電梯業主都能夠到達的,不具有排他使用的,就屬于共有部分,目前國內大部分小區頂樓皆屬于共有部分。我國《物權法》第70條規定:業主對專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權利。在《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筑物區分所有權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三條第(一)款中:建筑物的屋頂等基本結構部分屬于共有部分。故對于共有樓頂的使用應征得全體業主的同意方可使用,否則其他業主有權通過法律途徑維護自己權利。業主面對困擾可以向物業反映,最直接的辦法是向法院起訴。

          [責任編輯:林春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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