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男子持假駕駛證被查 竟稱“看守所過年好不會被追債”
持假駕駛證被查,吳某卻稱“在看守所過年好”。
發生交通事故后,吳某拿著一本偽造的駕駛證到交警部門要進行處理,結果被民警查個正著,面對處罰,吳某竟稱“在看守所過年好啊,才不會被債主追債”。
24日下午3時許,安溪縣官橋交警中隊接到一起報警,稱在安溪縣西坪鎮陽星村路段發生一起兩輛小車互相剮碰的道路交通事故。由于該事故只造成車輛輕微損壞,并無人員受傷,適用于交通事故快速處理流程,于是民警聯系報警人吳某到快處中心定損理賠。
當事人吳某抵達快處中心后,提交了相關的手續證件,卻被民警發現蹊蹺:吳某所持的駕駛證是一本假證。據吳某交代,該證是兩年前他在蘇州買的假證,兩年來,他持著該證件在好幾個城市暢通無阻,從未被交警查獲,連他自己都差點忘了這本駕駛證是買來的、偽造的,他以為該證在安溪也一樣行得通,沒想到一下就被民警識破。
令人啼笑皆非的是,在調查做筆錄的過程中,民警詢問吳某對購買偽造駕駛證件的行為是否后悔,吳某竟然回答說:“在看守所過年好啊,才不會被債主追債。”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使用偽造、變造的或者盜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證、護照、社會保障卡、駕駛證等依法可以證明身份的證件,情節嚴重的,處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吳某使用購買來的假駕駛證,已被刑事立案,等待他的將是法律的懲罰。記者林志安 通訊員蔡偉偉 文/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