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泉州市委關于巡視整改情況的通報

          2019-02-11 15:18:40 來源: 泉州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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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據福建省委巡視工作統一部署,2018年5月7日至7月11日,省委巡視二組對泉州市開展了巡視,并于2018年11月7日反饋了巡視意見。按照黨務公開的原則和巡視工作有關要求,現將巡視整改情況予以公布。

          一、堅定“兩個維護”,堅決扛好巡視整改政治責任

          (一)注重政治引領,增強思想自覺行動自覺。持續興起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大學習”熱潮,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相關重要論述精神和中央、省委部署要求,著力提高政治站位和擔當意識。認真學習貫徹慶祝改革開放40周年大會、中央政治局民主生活會、中央經濟工作會、省委十屆七次全會、省委經濟工作會等精神,召開市委全會進一步統一思想、凝心聚力,引導全市上下充分認識“兩個維護”是保證全黨團結統一、步調一致,奮力奪取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勝利的根本政治保證;圍繞省委“五個奮力先行、一個毫不動搖”重點任務,以巡視整改為契機,奮力作答好再創“晉江經驗”新輝煌、踢好轉型升級“后半場”、勇當高質量趕超主力軍三個時代命題,切實把“兩個維護”體現在行動上、落實到工作中。

          (二)注重責任擔當,自覺以上率下傳導壓力。省委巡視反饋后,市委立即調整充實巡視整改工作領導小組,統籌推動各項整改工作。康濤同志認真履行第一責任人責任,負總責、負主責,先后主持召開市委常委會會議、巡視整改工作領導小組會議、專題會等共21次,直接負責一半以上的整改任務和細化措施落實,帶動督促各級各部門堅決抓好整改。市四套班子成員積極帶頭認領、對號入座,切實抓好各自責任領域的整改工作。各級各部門黨委(黨組)主動認領問題、迅速制定落實方案措施,形成有效合力。

          (三)注重從嚴從實,確保整改工作序時推進。認真學習省委的好經驗、好做法,嚴格對標對表落實時間節點要求,注重把握“1天、3天、1周、1月”等關鍵節點,2018年11月8日研究制定《整改任務與分解方案》;11月9日召開市委常委會(擴大)會議全面動員部署;11月12日對上輪巡視整改不到位的4個問題,以市委名義向省委巡視辦專門報告;12月5日召開市委常委班子落實省委巡視二組巡視整改意見專題民主生活會,緊扣反饋問題深刻剖析,舉一反三,進一步明確整改方向和主要措施。市委巡視整改工作領導小組每周至少召開一次會議研究推進,結合“一周一報告”督促各責任單位自加壓力,堅持“趕前不趕后”抓好落實,力爭集中整改期間“見底清零”或取得階段性成果。強化督促檢查,嚴肅追責問責。市委巡視整改辦編發《巡視整改工作簡報》,并在《泉州晚報》、泉州廣播電視臺、泉州網等開辟《巡視整改進行時》專欄,讓廣大群眾及時了解情況,監督和推動巡視整改深入開展。

          (四)注重常態長效,力求整改成效經得起各方檢驗。堅持“當下改”“長久立”有機結合,發揮巡視整改牽引作用,力爭從源頭上做嚴做實。把抓好巡視整改與破解歷史遺留問題、民生短板問題,縱深推進全面從嚴治黨等緊密結合,確保中央和省委的決策部署落地生根。以推進巡視整改為動力,激勵全市廣大干部群眾緊盯年度目標任務奮力拼搏,為全省大盤多作貢獻。

          二、巡視反饋問題的整改情況

          (一)黨的政治建設方面

          1.關于“抓黨內重要法規的學習貫徹不夠及時”的問題。

          整改情況:深刻學習領會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制度治黨、依規治黨系列重要論述精神,督促檢查再落實,加強宣傳學習,制度執行力進一步提高。組織各地各部門落實自查自糾,完成了黨組(黨委)工作規則制修訂工作,并向市委備案。黨內法規已列入各級黨委(黨組)中心組學習主要內容和黨校(行政學院)必修課程,并在黨委巡察、督查中認真檢查實施情況,進一步完善長效機制。

          2.關于“‘關鍵少數’帶頭落實有關改革要求不到位”的問題。

          整改情況: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發揮“關鍵少數”重要作用的要求,市四套班子成員帶頭堅決反對特權思想、特權現象,以上率下帶動各級各部門落實好改革有關要求。巡視整改以來,全部取消少數領導干部公務用車的統一租車服務,并從源頭上加強管理監督。目前各單位均已建立嚴格的公務用車配備使用規定,相關情況全部納入內部審計、政務公開范圍,接受社會監督。

          3.關于“維護好黨內政治生態不夠有力”的問題。

          整改情況:嚴格落實“三個區分開來”“構建‘親’‘清’政商關系”等要求,嚴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從嚴從實整改問題。

          一是全面核查任人唯親現象,市委主要領導提醒約談個別存在問題的領導干部,嚴肅提出問題,責成其在2018年度民主生活會上作深刻檢查剖析。注重舉一反三,全市各級黨委(黨組)對此類情況全面開展自查自糾,嚴肅紀律規矩,杜絕類似問題。二是樹立正確“同志觀”,充分運用干部教育培訓、組織生活會和干部監督舉報提醒等,引導黨員干部規范黨內相互稱呼。三是堅決整治特權現象,取消“專用停車位”“小食堂”“違規發放津補貼”。

          4.關于“民生社會事業發展滯后,與經濟強市地位不協調、不匹配”的問題。

          整改情況:堅持民生優先理念,持續推進民生補短板“四心”工程,滾動實施“XIN”行動,力促民生社會事業與經濟發展協調推進。推進基礎教育擴容提質,提升高等教育、職業教育服務能力,探索創新中小學教師編制管理,規范民辦教育發展;省委巡視以來,已有15所公辦幼兒園竣工、173所中小學通過“義務教育管理標準化”省級評估,目前全市新增公辦幼兒園學位1.1萬個、中小學學位1萬個。推進健康泉州建設,巡視整改以來,7家三甲醫院試點建立現代醫院管理制度,開展公立醫院“暖心服務”三年行動,目前全市醫療衛生機構已新增2550張床位,醫療服務滿意度位居全省前列。增加養老服務供給,推進醫養結合,巡視整改以來,完成5個省級、28個市級農村居家養老服務站,2個省級、市級居家社區養老服務照料中心建設。基礎設施建設持續加快,919個項目完成投資693.32億元,全面完成省里下達的任務指標。

          5.關于“泉州臺商投資區‘兩岸合作先行區’示范和帶動效應未有效發揮”的問題。

          整改情況:市委從全局和政治高度謀劃,圍繞打造“兩岸合作先行區”和泉州城市副中心定位,推動進一步發揮臺商區對臺優勢,加快高質量發展落實趕超。一是指導臺商區出臺相關行動計劃,在重點項目服務、征地拆遷、選派年輕干部交流掛職、引進臺灣人才、撥付專項人才資金、審批服務“一窗辦”等方面給予多項支持。二是堅持高起點、高標準加強城市和產業規劃設計、項目引進落地,用5至10年打造洛陽江畔城市建設典范;加快建設完善基礎設施,力爭2019年年底前啟動金嶼大橋建設,2020年建成“三縱三橫”,2022年前建成“五縱五橫”路網及配套基礎設施。三是支持臺商區設立珠三角、長三角、臺北招商聯絡處,充分利用各類載體開展招商活動。四是認真對接落實中央、省委惠臺政策,巡視整改以來,在擴大泉臺經貿合作、支持臺胞在泉實習就業創業、深化泉臺文化交流、方便臺胞在泉安居樂業等方面,共提出了73條政策措施。五是指導臺商區對2017年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綜合發展水平評價各項指標逐一對標找差,力爭2020年進入全省國家級經濟開發區中游水平。

          6.關于“僑務資源優勢未充分發揮”的問題。

          整改情況:深入落實中央、省委關于新時代僑務工作的工作部署,有效發揮僑鄉區位優勢,深挖僑商、僑領資源潛力,注重在“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和地區尋找著力點、開創新局面。一是全方位、多層次聯系海外華僑華人,建立“三十家重點海外泉籍社團名錄”“百名重點泉籍僑商名錄”,持續加強聯絡聯誼,巡視整改以來,共邀請12批次、200多人次海外鄉親來泉參觀訪問。二是充分發揮僑資僑智僑力優勢,開展“海外僑商泉州行”活動,積極宣傳推介泉州,省委巡視以來,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共簽約對接10個項目,總投資108億元;支持企業抱團參與“一帶一路”建設,目前,經備案(核準)赴境外國際產能合作等項目共18個、投資總額17.9億美元,分別比增125%、532%;積極參加多場重大經貿活動,共簽約對接128個外資(僑資)項目,投資總額922億元。

          7.關于“協調解決疑難問題不夠果斷及時”的問題。

          整改情況:群眾的訴求呼聲就是我們的工作重點,帶著感情做群眾工作,及時回應群眾關切、極力解決問題。對法石片區改造項目群眾安置工作,采用貨幣回購、現房異地安置和就近安置三種方式推進。全面完成貨幣回購、現房異地安置,用于就近安置的安置房建設已啟動征遷工作。

          8.關于“堅持高質量發展落實趕超工作有差距”的問題。

          整改情況:堅持新發展理念,圍繞“勇當高質量趕超主力軍”定位,全力攻堅、持續發力。一是打好“五個轉型組合拳”,奠定“1234”現代產業體系。集中精力抓好商務會展、現代流通、文旅支柱、商圈消費、高技術服務等潛力熱點。2018年8月以來,全市相關項目建設、招商引資等持續提速,至2018年末,服務業百大項目完成投資182億元,長三角、珠三角、京津冀三個招商小組簽約投資91個項目、合同總投資超487.2億元。二是大力推進制造強市建設,深化“數控一代”“機器換工”,穩步推進主輔分離。2018年8月以來,全市新增國家級智能制造項目3個,服務型制造示范項目4個,泉州被授予國家級服務型制造示范城市。三是實施R&D經費投入3年行動計劃,創新能力持續提升;持續推進人才“港灣計劃”,積極推廣人才分類評價、企業自主認定和自動認定辦法。落實整改工作以來,全市新增吸引高層次人才26人、省工科類青年人才支持對象110人、省引進臺灣高層次人才153人,新增市高層次人才239人。

          9.關于“‘三大攻堅戰’存在薄弱環節”的問題。

          整改情況:著力把握高質量發展要求,認真落實既定政策和方案,針對突出問題全力攻堅、務求實效。一是積極化解信貸投放、政府債務等風險,建立健全定期排查、跟蹤進度、處置問題等工作機制,全市當前不良貸款率為2015年底以來最低。晉江、南安、惠安對巡視指出的具體問題全部整改到位。二是堅持精準方略,探索相對貧困人口幫扶的有效方式,安溪、永春、德化71個貧困村已按規定程序摘帽退出。三是落細落實污染防治工作,目前,15個大氣減排精準治理項目已全部完成,全市空氣質量優良率達94.7%,綜合指數改善幅度居全省首位。市級飲用水水源地11個環境問題均已完成整改。晉江市嚴格按中央、省環保督察要求,完成石板材加工企業退出、飛灰填埋場建設等整改任務。

          10.關于“營商環境需進一步優化”的問題。

          整改情況:加快落實持續打造一流營商環境的實施意見,推出一系列政策組合拳,抓緊聚焦服務、完善體系、提升能力、減輕企業負擔。一是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對接落實國家、省里相關政策,34項改革措施23項任務目標已落地生效;推行審批服務事項清單標準化,精準精細簡政放權。二是行政審批提升效率。將進駐部門窗口整合為5個主題式辦事體驗廳,全面推行網上辦理。市城鄉規劃局、住建局針對“窗口收件送回機關研究”問題,專項整改已完成并見成效。三是加強對新產業、新業態的研究對接,制定實施3份產業政策,對接生成重點項目、力促開工建設。四是大力宣傳惠企政策。持續開展“送政策進企業”活動,積極通過各類媒體渠道提升政策知曉率。五是實施建立全市黨政領導與企業家懇談會制度等系列政策,推動黨委、政府與企業家更好地良性互動,規范構建“親”“清”政商關系。

          (二)黨的思想建設方面

          11.關于“結合實際專題學習研討不夠充分”的問題。

          整改情況:堅持學思用貫通、知信行統一,省委巡視以來,共舉辦10期專題研討班,每期均立足泉州實際精選主題深入研討;分3期選派廳級領導干部參加省管干部“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專題研討班,確保實現“全覆蓋”。結合制定全市干部教育培訓新五年規劃,將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作為重中之重,突出加強精準化專題培訓。市人大常委會、市政協黨組針對巡視指出具體問題完成專門整改。

          12.關于“落實縣處級以上領導干部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集中輪訓要求不夠嚴格”的問題。

          整改情況:嚴格落實相關部署,組織全市各級領導干部進一步學懂弄通做實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發揮好示范作用。嚴格執行請假報告和補訓制度,省委巡視前即舉辦第一輪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專題研討班,巡視后又舉辦第二輪5期研討班,對市管干部以及鄉鎮(街道)主要負責同志進行集中培訓,切實落實中組部“連續5-7天”的培訓要求;依托東海干部學堂、“福建干部網絡學院”組織55名同志進行集中補訓。

          13.關于“督促檢查不夠到位”的問題。

          整改情況:市委將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作為2018年度績效考評和意識形態督查重要指標內容,結合相關督查考評,檢查各地各單位加強和改進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情況,及時通報并抓好整改。市委督促市公安局黨委重新修訂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制度,嚴格規范考勤、檔案等工作,并采取多種方式落實。

          14.關于“學習態度不夠端正,請假人數偏多”的問題。

          整改情況:抓好“關鍵少數”,發揮帶頭示范作用。修訂黨委(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制度,進一步規范考勤制度,明確規定原則上不得請假,確因特殊情況不能參加學習的,需履行請假手續。加大制度執行力度,市四套班子領導干部在市委中心組學習考勤情況必須報送市委,點人點事每半年在中心組內部通報一次。

          15.關于“有的黨委(黨組)未嚴格執行《黨委(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規則》”的問題。

          整改情況:市直機關各單位全面開展自查自糾,全面落實黨委(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專題學習有關制度,定期通報學習情況。市人大常委會、市政府、市政協黨組嚴肅開展專項整改,嚴格區分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與黨組會、黨組(擴大)會、集體談心談話、讀書班等,確保集體學習研討的時間和質量。

          16.關于“2016年以來,市委組織兩次‘兩學一做’學習教育開展情況督促檢查,均未檢查市直機關。從市委巡察情況看,14個市直機關黨組均存在‘兩學一做’學習教育抓得不緊不實問題”的問題。

          整改情況:嚴格紀律規定,把推進“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常態化制度化全面列入黨支部“三會一課”主要內容,并長期堅持。組織對市直機關“兩學一做”學習教育情況進行專項核查,重點檢查抓得不緊不實的14個市直單位并推動整改到位。

          17.關于“市委對意識形態工作重視不夠、抓得不實”的問題。

          整改情況:省委巡視以來,市委嚴格落實中央、省委意識形態工作相關要求,堅持系統研究、專題部署,分別針對當前全市意識形態領域存在的7方面風險隱患提出9條防范措施,針對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存在問題提出5方面工作舉措,各單位全面制定了意識形態責任制實施方案和細化責任清單,確保落實到位。

          18.關于“‘六個納入’落實不夠到位”的問題。

          整改情況:市委對“六個納入”要求進行再督促、再檢查。目前,紀檢監察、組織、宣傳、效能、文明等相關職能部門已將意識形態工作全面納入核查范圍、逐一細化標準要求、層層推動落實到位。結合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檢查、績效考評、干部考核等,倒逼各級各部門切實扛起責任、落實責任,初步形成綜合管理合力。

          19.關于“市委開展監督檢查力度不夠、質量不高”的問題。

          整改情況:市委嚴格按照省里部署要求加強意識形態督查檢查,著力在細化指標、延伸擴面、增強力度上下功夫。巡視整改以來,組織開展專題督查,將黨委(黨組)研究意識形態工作、制定實施方案、理論學習中心組專題學習等作為重要督查內容,增設3個督查組、新增細化指標18項、增加11個督查對象,共督促檢查68個單位。注重督查結果運用,將督查情況作為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檢查、績效考核的重要依據,推動相關部門整改到位。

          20.關于“陣地管理存在薄弱環節”的問題。

          整改情況:深入貫徹“牢牢把握意識形態工作領導權”要求,注重綜合分析研判、強化引導管理、及時有效處置,不斷鞏固壯大主流思想輿論。一是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和誰主辦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在全市開展政務、新聞網站自查,巡視整改以來,已有146個網站完成“網上有害信息舉報專區”設置,處置4個惡意仿冒網站。二是開展專題督查,增強了相關高校黨委“守土有責”意識,切實加強校園宣傳輿論引導,嚴格做好意識形態陣地管理。三是加強制度建設、教育培訓,推動各地各單位提高輿情分析研判、應變處突能力,更好地引導社會媒體輿論,回應群眾關切。

          (三)黨的組織建設方面

          21.關于“執行干部選拔任用條例不嚴格;執行任職回避制度不嚴格;執行有關事項報告制度不到位”的問題。

          整改情況:嚴格執行《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對全市各地各單位黨委(黨組)開展干部選任工作核查,特別是全面倒查干部超齡任職、任職回避等問題,并嚴肅處理。結合市管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年度考核工作,規范相關事項的填報和審核,在機構改革和日常調配中嚴格落實回避制度。

          22.關于“執行領導干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制度不到位;領導干部社團兼職清理不到位;領導干部企業兼職清理不到位”的問題。

          整改情況:強化制度剛性約束,從嚴查核處理干部日常監督管理中的問題,類似問題巡視整改以來得到有效解決。一是以“零容忍”的政治態度處理“個人有關事項報告不到位”問題。根據“凡提必核”原則開展重點核查22人,發現 1人存在漏瞞報行為,停止對其的選拔任用程序;對隨機抽查發現存在漏瞞報行為的7名干部給予取消年度考核、任期考核評優和評選各類先進資格,六個月內不得提拔或者重用。二是集中清理領導干部違規兼職問題。全市共清理違規兼任社團職務的領導干部80人,其中在職23人,退(離)休57人,違規社團兼職情況全部清理完畢;2名市管干部違規在企業兼職已清理完畢。出臺政策進一步規范領導干部兼任社團職務事項,以建章立制來防止反彈回潮。

          23.關于“干部年齡結構老化;結構性超職數配備干部;領導干部交流輪崗制度不夠落實”的問題。

          整改情況:認真貫徹中央、省委相關精神,結合2019年度后備干部更新補充工作,制定實施工作辦法,努力優化干部隊伍年齡結構。結合機構改革和日常調配,解決領導崗位長期空缺、領導干部長期未交流和超職數配備領導干部問題。明確今后干部選拔任用中,涉及廳級領導干部子女調整的,在動議和討論研究環節要作專門說明。發揮“12380”平臺作用,認真查核、嚴肅處理相關信訪件。

          24.關于“民主生活會不夠嚴肅,開展相互批評‘辣味’不足;落實‘三會一課’制度不夠自覺;組織生活會不夠規范”的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嚴肅認真開好市委常委班子落實省委巡視二組巡視整改意見專題民主生活會,各位班子成員緊扣主題,聚焦巡視反饋問題,對號入座、認真進行對照檢查;在自我批評中,均實實在在談問題、講不足;在相互批評中,嚴格落實“不以工作建議代替批評意見”要求,每位成員都對其他同志提出2條以上批評意見,真點問題、點真問題。二是成立督導組,對全市各地各有關單位專題民主生活會進行“全覆蓋”督導;共對63份不符合要求的發言材料,責令相關單位在會前退回修改;對相互批評“辣味”不足、制定整改措施不實的34個黨組(黨委)或領導干部,責令其會后說明原因或重新制定。三是結合市直機關“兩學一做”學習教育情況專項核查,推動市直機關嚴格將“領導干部自覺參加組織生活”要求落實到位。四是將黨員領導干部落實“三會一課”、民主生活會、組織生活會等納入2018年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檢查;嚴格要求市四套班子成員自覺以普通黨員身份參加所在黨支部的組織生活會,并組織對市直相關單位開展督促檢查。

          25.關于“以黨建帶動非公企業發展持續發力不夠”的問題。

          整改情況:圍繞貫徹落實“兩個毫不動搖”“三個沒有變”等重要精神,大力傳承弘揚“晉江經驗”,持續提升非公黨建整體水平。全面摸清非公“空殼”“半空殼”黨組織底數,采取“六個一批”加快分類整頓轉化。完善推動非公黨建法定化制度化工作,巡視整改以來,共有234家非公企業將黨建工作要求寫入公司章程,初步建成10家示范企業。開展助推非公企業“強黨建促發展”聯合行動,不斷優化民企發展環境。

          26.關于“農村黨建工作不夠扎實”的問題。

          整改情況:圍繞提升農村基層黨組織組織力,突出抓好發展黨員、鞏固先進、整頓后進等工作重點,注重以黨建促發展。對“3年來未發展黨員”的農村黨組織調查摸底,逐村建立整改方案,實行銷號管理;實施加強農村黨組織發展黨員工作5條措施,提升各級黨務干部抓發展黨員工作能力,巡視整改以來,共發展新黨員24名,培養發展對象18名,積極分子85名。組織對軟弱渙散村(社區)黨組織整頓工作“回頭看”,建立縣鄉領導干部掛鉤聯系制度,防止反彈回潮,經過巡視整改,化解遺留問題528條,2018年確定的169個軟弱渙散村全部完成了轉化。開展基層黨組織“海絲先鋒”達標創星活動,進一步鞏固先進、整頓后進。

          27.關于“機關黨建壓力傳導不力”的問題。

          整改情況:圍繞深入踐行“一個帶頭、三個表率”要求,加快建立健全巡視巡察反饋、主體責任檢查、述職評議、調研督導、考核展評“五位一體”責任落實機制。切實傳導黨建壓力,召開市直機關黨組(黨委)書記履行黨建主體責任專題會議,開展機關黨建壓力傳導暨“下基層、抓落實、促趕超”活動,推動市直機關各黨組(黨委)切實履責到位。對存在“重業務、輕黨建”等問題的10個部門黨組書記專門進行集體約談,逐一明確整改要求、推動落實到位。

          (四)黨的作風建設方面

          28.關于“2015年至2017年,全市共查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472起619人,其中發生在2015、2016、2017年的分別有45、114、111起,沒有明顯下降”的問題。

          整改情況:以“作風建設永遠在路上”的執著,緊盯不敬畏、不在乎、喊口號、裝樣子等問題,持續加大力度、嚴肅查處,釋放越往后執紀越嚴的強烈信號。2018年,全市共查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190起,通報典型問題62批次130起;其中發生在2018年的有29起,比2017年下降75.21%。

          29.關于“違規發放津補貼問題較為普遍”的問題。

          整改情況:各地各單位嚴格對照省委巡視要求,認真排查2013年6月以來所有發放的津補貼項目,并建立完善每周報送整改情況、“回頭看”等機制,著力鞏固巡視整改成果。目前,市直各單位違規發放的津補貼已完成清退工作。

          30.關于“涉嫌順道旅游”的問題。

          整改情況:市人大常委會黨組成立由駐人大機關紀檢組牽頭的核查組。經查,考察組外出學習考察確系工作需要,但未嚴格遵守外出學習考察工作相關制度要求,存在紀律和制度落實不嚴不實問題。市人大常委會黨組書記代表黨組對考察組組長進行批評教育;市人大常委會黨組責成涉事考察組成員及市人大辦公室主要負責同志作深刻檢討,并舉一反三規范外出考察相關制度。

          31.關于“公務接待不夠規范”的問題。

          整改情況:加強審批監督,嚴格遵循“公函對接”“先審批、后接待”“無公函不接待”的原則,對公函進行嚴格認定,杜絕無公函接待。進一步規范接待工作,嚴格執行有關陪餐人數的具體規定,嚴格執行住宿安排相關規定。

          32.關于“有的會議有增無減”的問題。

          整改情況:持續推進整治“文山會海”工作,注重加強統籌、改進方式、科學高效,著力消除層層開會、重復開會、以會議落實會議等現象。實行合并開會、會議統計、會議限額,嚴控會議規模和時間。統籌安排、嚴格審批專題會議,杜絕提格開會,不隨意擴大專題會議研究內容,屬各職能部門職權范圍內能解決的,由部門自行協商解決。

          33.關于“有的下基層調查研究不夠深入,解決實際問題較少”的問題。

          整改情況:深入學習弘揚“馬上就辦”“真抓實干”“四下基層”等優良作風,注重提升調研質量、一線協調解決問題。統籌市四套班子成員下基層調研活動,建立會商通氣機制,避免重復、扎堆調研。建立健全市四套班子成員開展調研情況向班子主要領導報告機制,將相關情況列入年度班子民主生活會對照檢查。2018年第四季度“領導干部一線辦公”活動周期間,市四套班子成員共協調解決實際問題220個,取得較大實效。

          34.關于“有的外出調研活動無實質性內容”的問題。

          整改情況:堅持立足實際開展調研,切實杜絕浮于表面、盲目調研等現象。加強統籌協調,明確規定市四套班子成員帶隊外出調研要從工作實際出發立項,提前將方案報本套班子黨委(黨組)主要負責同志審批;市委、市政府班子成員加強對重要課題的調查研究,每年至少提交一篇高質量調研報告等。市政協黨組對巡視反饋問題作專門整改,已補齊13篇調研報告送市委備案,并就調研活動出臺專門制度予以規范。

          35.關于“干部擔當意識不足”的問題。

          整改情況:深入貫徹落實“培養忠誠干凈擔當的高素質干部隊伍”要求,樹好重實干、重實績的鮮明選人用人導向。市委成立新時代新擔當新作為工作領導小組,統籌推動激勵干部擔當作為工作。堅持以“考”促“干”,在市管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年度考核工作中突出“工作實績”“敢于擔當”,對118名考核被評為“好”的干部予以通報表揚并重點使用。實施進一步落實黨委(黨組)干部培養主體責任的意見,建立上下聯動、分級負責、齊抓共管機制。策劃開展“項目攻堅2018”“新時代新擔當新作為”等主題宣傳活動,營造干部“比學趕超”濃厚氛圍。

          36.關于“不作為慢作為現象依然存在”的問題。

          整改情況:教育引導全市干部深刻認識“為官不為”的危害性,向不作為慢作為行為開刀。針對落實市領導批示件、市縣兩級行政服務中心窗口服務等開展專門整治,巡視整改以來,共查處相關問題12起、處理13人,其中給予黨紀政務處分5人(對洛江區馬甲鎮農業服務中心副主任黃潤澤、馬甲鎮就南村黨支部原書記謝進成等2人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對洛江區馬甲鎮黨建辦主任杜黎明、泉港區第三實驗小學校長施惠清、惠安縣涂寨鎮瑞東村黨支部書記李燦龍等3人給予黨內警告處分)。嚴厲懲治“為官不為”現象,創新網絡監督方式,開展有針對性的監督。督促市中級法院黨組開展執行款清理工作,目前清理率達94.8%。

          37.關于“開展移風易俗專項治理活動力度不足”的問題。

          整改情況:注重“一縣一方案”推進,重點整治天價彩禮、鋪張浪費、低俗婚鬧、殯葬服務不正之風等問題;指導各地將移風易俗寫入村規民約,嚴格執行規范黨員和公職人員操辦婚喪喜慶事宜的規定,持續推動各級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和工商界人士、鄉賢等帶頭移風易俗;將移風易俗專項治理納入2018年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檢查。全市群眾對喜事新辦、喪事簡辦、俗事省辦的支持率、滿意率均超98%。

          38.關于“占用公共停車場為領導干部設置專用停車位”的問題。

          整改情況:全部拆除市行政中心(一期)地下停車場36個預留停車位上的道閘欄桿,相關停車位全部恢復為公共停車位。

          39.關于“為領導干部設置小食堂并給予特殊財政補助”的問題。

          整改情況:取消小食堂財政補貼,領導干部用餐實行每餐刷卡、按實消費。

          (五)黨的紀律建設方面

          40.關于“組織責任制檢查質量不高”的問題。

          整改情況:結合2018年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落實情況檢查,注重抓好配強力量、全面覆蓋、聚焦重點等關鍵環節,全面提高檢查質量。強化警示震懾,對2018年全市各地黨內問責工作進行通報,省委巡視后通報曝光13起,占全年通報曝光數近50%。

          41.關于“對反腐敗工作的領導不夠全面”的問題。

          整改情況:突出加強黨對反腐敗工作的領導,充分發揮市委反腐敗協調小組作用,全力推動制度優勢向治理效能轉化,切實抓好案后整改、標本兼治。充分發揮紀委監委合署辦公優勢,推進監督執紀問責與審查調查處置有機融合,加大查處力度,持續形成震懾。突出構筑制度防線,已經形成政法、交通系統問題的專題報告,針對問題和漏洞建章立制,探索建立紀檢監察和內部審計工作橫向全覆蓋、縱向全連接的監督新格局。堅持把政治建設擺在首位,舉一反三,深入推進源頭治理,筑牢理想信念宗旨根基。

          42.關于“對省委巡視反饋的問題未引起足夠重視”的問題。

          整改情況:建立定期跟蹤督辦機制,全面梳理跟進2017年以來十屆省委巡視反饋問題整改落實情況,組織開展專項整治。加強日常監督,把巡視反饋相關共性問題的整改落實納入市委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檢查,作為市紀委監委、市委組織部日常監督和市縣巡察監督的重點內容。

          43.關于“有的巡察結果的運用不夠到位”的問題。

          整改情況:全面梳理2017年以來市委巡察反饋問題整改情況,

          向14個被巡察單位提出96個需進一步整改問題,逐一抓好落實。建立健全落實機制,加強對巡察整改和成果運用的常態化跟蹤督辦。對泉州市體育場館管理運營有關問題,嚴格開展專項整改。

          44.關于“有的案件線索未按規定移送”的問題。

          整改情況:重點跟蹤中央巡視組、省委巡視二組移交信訪件辦理進度,嚴格移交機制,制定出臺會商制度,指定專人加強對接聯系,領導跟蹤督辦,倒逼責任落實,做到“件件有著落”。

          45.關于“執紀問責不夠到位”的問題。

          整改情況:2017年5月市委聽取巡察匯報要求問責有關問題,目前已處理36人、問責11人。其中:巡視整改以來處理17人,問責3人(對永春縣桃城鎮黨委原副書記、鎮長王志剛,泉州市司法局刺桐公證處原主任陳益斌等2人給予黨內警告處分;對永春縣法院司法行政裝備管理科科長柯澤山給予誡勉談話處理)。對2015年來18名受到公安機關行政處罰或刑事處理、但未受到相應黨紀處理的黨員干部,立即明確責任部門,落實黨紀政務處分。已黨紀政務處分15人(對泉州監獄原科員吳樹龍、德化縣市場服務中心原職工吳發泉等2人給予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對南安市石井鎮黨委工勤人員吳志遠給予開除黨籍、降低崗位等級處分,對晉江市民政局主任科員徐輝文、惠安縣東橋鎮竿嶺村黨支部原書記張國洪、惠安縣東橋鎮政府衛生計生服務中心職工莊國興、泉州臺商投資區農村信用社工作人員陳少云、惠安縣輞川鎮前洋村村民林志安、南安市羅新中學原職員林小明、晉江市永和鎮坂頭村黨支部原組織委員蔡志超、惠安縣螺城鎮經濟發展服務中心職工周景陽、晉江市磁灶鎮政府機關原工勤人員陳金鐘、惠安縣進出口貿易公司經理張偉東等10人給予開除黨籍處分,對安溪縣光德中學教師吳漢宗給予黨內嚴重警告、降低崗位等級處分,對永春縣執法局編外合同工王自強給予黨內警告處分)。同時加強日常信息通報,及時處理公檢法機關通報的行政處罰或刑事處理等有關情況。

          46.關于“派駐紀檢組‘探頭’作用發揮不夠”的問題。

          整改情況:建立完善市直派駐(出)紀檢監察機構工作情況季度通報制度。健全績效考評機制,將自辦案件納入市直紀檢組績效評估指標。深化派駐機構改革,在全省率先實行市紀委統一管理原由駐在部門負責的經費預算、后勤保障、工資福利等事項。定期開展“自助式”業務專題培訓,做到干中學、學中干。

          47.關于“整治群眾身邊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發力不夠”的問題。

          整改情況:巡視整改以來,采取提級辦理、案件督辦、聯點包案等措施,共查處黨員干部涉黑涉惡腐敗問題11件13人,其中給予黨紀政務處分12人(對安溪縣公安局湖頭派出所原教導員高福清給予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對安溪縣看守所民警李華軍給予開除黨籍、政務撤職處分,對洛江區馬甲鎮馬甲村村委會原主任杜開展、惠安縣公安局交警大隊紫山中隊原輔警陳一衍、德化縣水口鎮昆坂村黨支部原書記黃青松、晉江市靈源街道張前社區居民何長沙等4人給予開除黨籍處分,對南安市公安局向陽派出所民警彭岫巖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對晉江市看守所五中隊副中隊長蔣永紅、晉江市公安局青陽派出所民警郭德賢、德化縣龍潯鎮市場監督管理所副所長許藝鋒等3人給予黨內警告處分,對永春縣公安局桃城派出所民警方程給予政務降級處分,對龍潯鎮市場監督管理所干部陳思燦給予政務警告處分)。深化扶貧領域腐敗專項治理,共查處問題14個,處理22人,給予黨紀政務處分7人(對永春縣下洋鎮涂山村村委會原主任涂書燦給予留黨察看處分,對安溪縣魁斗鎮奇觀村村委會原主任陳炳強、永春縣東關鎮金城畬族村村委會原主任藍榮列、永春縣東關鎮金城畬族村黨支部原書記藍志明等3人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對德化縣三班鎮副鎮長鄭金端、洛江區河市鎮白洋村村委會原主任劉錦容、德化縣楊梅鄉上云村村委會原主任李秀堂等3人給予黨內警告處分)。圍繞民生資金、“三資”管理、征地拆遷等民生領域突出問題開展專項治理,查處問題11個。深入推進鄉鎮紀委“五統一”規范化建設、國有企業紀檢監察組織建設。督促德化、泉港認真做好國企“小官大貪”案后整改。

          48.關于“運用第一種形態不夠規范;運用第三種形態不充分;運用第四種形態逐年遞減”的問題。

          整改情況:堅持把紀律挺在前面,規范運用第一種形態,優化運用第三種形態,穩妥運用第四種形態。2018年,全市運用“四種形態”的比例依次為75.25%、14.30%、5.67%、4.78%;其中,第三種形態高于第四種形態0.89個百分點。2019年將更加注重科學運用“四種形態”,著力解決運用不夠規范、不充分等問題。

          (六)反腐敗斗爭方面

          49.關于“依法應當公開招投標而未公開招投標”的問題。

          整改情況:對171個未公開招投標項目分類進行整改。第一類為已核實或作出處理的項目,巡視整改以來共追責問責7人,其中黨紀處分1人(對泉州市園林管理局工會副主席、下屬泉州綠景園林工程監理有限公司法人、經理鄭邵銘給予黨內警告處分);第二類為符合條件而未公開招投標的15個項目,根據規定采用邀請招標、直接委托、詢價采購、競爭性談判等非公開招投標方式組織實施。同時,相關單位舉一反三,進一步完善制度,規范公開招投標和政府采購行為。

          50.關于“PPP項目管理不規范”的問題。

          整改情況:嚴格對10個市級PPP項目實施機構開展核查,推動全市各地全面開展自查并完善相關制度。制定實施進一步推進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規范發展的政策,著力構建長效管理機制。

          51.關于“科技項目補助資金監管缺失”的問題。

          整改情況:對海西基地項目引進審批、資金監管等問題進行核查,對履行職責不到位的3名相關人員追究責任,其中誡勉談話2人(對泉州市科技局副調研員李成思、時任泉州市科技局重點辦負責人邱強攀進行誡勉談話)。制定實施《科技計劃項目管理暫行辦法》等3項制度強化監管。

          52.關于“泉州集裝箱補助資金管理混亂”的問題。

          整改情況:全面梳理排查相關情況,對履行職責不力的5名相關人員追究責任。出臺《泉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快泉州港口集裝箱運輸發展的若干意見》等4項制度,強化事前、事中、事后監管,提高資金使用安全和效率。

          53.關于“社團資金被濫用”的問題。

          整改情況:責成市扶貧協會對外借資金啟動追討工作,目前,主要外借資金已取得債務人書面還款承諾,并先期償還部分資金;其余欠款已進入司法程序。市扶貧協會拍賣超標購置的一輛汽車,駕駛員“違章罰款”“違規買分”款項已清退入賬。

          54.關于“部分產權劃歸市國資委的資產實際控制權仍在原產權單位”的問題。

          整改情況:開展摸底調查、核對資產清單等工作,對未真正脫鉤的資產,按“產權完整、規范使用、企業可持續發展”原則分類提出整改方案,通過剝離、承租、移交、企業消化等方式予以整改。市環保局、人社局和市紫帽石化供應站、市政園林古建筑設計院等5家國有企業已對省委巡視指出的具體問題作出專門整改。

          55.關于“大額政府采購不夠規范”的問題。

          整改情況:對全市2014年至2018年政府采購項目開展全面排查,制定實施《泉州市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及限額標準》,進一步規范采購行為。對室仔前垃圾填埋場滲濾液外運處理項目即知即改,重新進行招標工作,進一步強化監管;推動相關工程2018年10月建成投產,并同步終止滲濾液外運處理合同。

          (七)落實上輪巡視整改方面

          56.關于“欠繳土地出讓金、土地閑置問題依然時有發生”的問題。

          整改情況:嚴格對照省委巡視反饋問題,細分為5個類別逐一處置;其中,“違規毛地出讓”“違法違規辦理設施農用地手續”“違法征地”已全部“見底清零”;“8個縣(市、區)24宗土地共欠繳出讓金13.82億元”“南安等11個縣(市、區)共有95宗閑置土地未處置到位”分別完成87.7%、96.8%。

          57.關于“市直單位黨政主官分設”的問題。

          整改情況:市委已研究確定2個單位各調整1名主官到其他單位任職;其中,1名主官已調整到位,另一單位主官調整方案已按程序報省里有關部門審批。

          58.關于“部分離退休領導干部違規兼職”的問題。

          整改情況:制定實施相關政策,組織開展離退休領導干部在社團違規兼職排查清理工作。目前,廳級離(退)休干部違規兼任社團職務已清理完畢,43名市管離(退)休干部違規兼任社團職務已全部辭去社團職務或按規定程序報備。

          59.關于“泉州市行政中心黨政機關辦公用房普遍超面積、超標準”的問題。

          整改情況:市委嚴格按省委巡視要求開展辦公用房集中整改工作。市委主要領導多次召開會議研究整改方案;市四套班子秘書長積極召開聯席會議協調解決困難問題,推動101個市直單位不折不扣執行整改意見。巡視整改以來,對尚存的98處未達標辦公用房(原采用小面積超標報備方式)進行整改,共合用59處、調換34處、收回5處。同時,建立滾動管理的常態化機制,確保省里新要求及時落實到位。

          三、巡視反饋問題線索的處理情況

          (一)省委巡視二組共移交市紀委信訪件262件。截至2019年1月7日,移交的信訪件已辦結226件,剩余36件正在辦理。共對45名相關人員進行處理,其中,立案27人(處級3人、科級2人,已黨紀政務處分15人)、誡勉談話9人(科級2人)、批評教育9人(科級3人)。此外,移送司法機關4人(處級1人)。

          黨紀政務處分15人。對泉州臺商投資區管委會原副主任邱經良,對抗組織審查、組織迷信活動、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金、涉嫌受賄犯罪問題給予開除黨籍處分、取消退休待遇,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審查起訴。對泉州市國資委原主任、黨委原副書記莊鴻卿,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購物卡、利用職便幫助其親屬攬儲問題給予黨內警告處分。對鯉城高新區黨工委副書記、管委會副主任阮文盛,不按要求報告個人去向、違規生育、涉嫌非法獲取國家秘密問題給予開除黨籍、政務開除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對泉港區南埔鎮政府衛計服務中心工作人員林秀蘭,故意傷害他人身體,造成不良社會影響問題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對惠安縣涂寨鎮涂寨村村委會原主任鄭瓊芬,拒不配合審查工作、向國家工作人員介紹賄賂問題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對惠安縣螺城鎮前型社區綜治協管員陳立昆,違反“兩違”相關政策,超審批加蓋房屋問題給予黨內警告處分。對惠安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副主任陳永綢,未正確履行職責導致國家新農合基金較大損失、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購物卡問題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對惠安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工作人員劉榮春,未正確履行職責導致國家新農合基金較大損失問題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對惠安縣東橋鎮嶼頭村村委會報賬員王愛蘭,公款私存問題給予黨內警告處分。對安溪縣參內鄉大厝村黨支部原書記黃金清,多次違規組織村兩委成員研究決定不按規定方式確定施工單位問題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對安溪縣城廂鎮石古村黨支部原書記、村委會原主任謝長循,違規將村集體資金占為己有問題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對永春縣岵山鎮龍閣村村委會原報賬員陳金招,涉嫌挪用公款罪、挪用資金罪,偽造金融票證問題給予開除黨籍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審查起訴。對永春縣岵山鎮農業服務中心原會計劉特光,未正確履行票據的管理、發放、稽查和核銷等職責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涉嫌玩忽職守罪問題給予開除黨籍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審查起訴。對德化縣雙旗山礦業有限責任公司副總經理謝文清,違規生育問題給予留黨察看2年處分。對泉州臺商投資區東園鎮錦厝村村委會原主任黃建龍,非法占地、違法建設問題給予黨內警告處分。此外,已立案正在審查調查中12人,其中處級1人、科級1人。

          誡勉談話處理9人。惠安縣衛計局黨組原書記、原局長陳震軍,泉州木器廠黨支部書記公維路,晉江市水利局河務管理中心副主任張愛蓮,惠安縣東橋鎮嶼頭村黨支部書記陳海水、村委會主任陳聰山,惠安縣螺城鎮前型社區居委會原主任、黨支部原書記張桂聰,惠安縣輞川鎮輞川村村委會主任陳吉祥,惠安縣涂寨鎮國土所工作人員陳細南,泉州臺商投資區東園鎮上林村黨支部副書記莊偉平。

          (二)對省委巡視反饋的問題,認真調查核實,按照監督執紀的“四種形態”,依紀依規對95名相關人員作出處理,涉及處級干部14人、科級干部15人,已給予黨紀政務處分42人,誡勉談話23人。

          黨紀政務處分42人。對安溪縣公安局湖頭派出所原教導員高福清默許惡勢力開設賭場及收受賄賂問題給予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對泉州監獄原科員吳樹龍綁架問題給予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對安溪縣看守所民警李華軍,幫助在押涉惡犯罪人員傳遞信息及收受禮品問題給予開除黨籍、政務撤職處分。對德化縣市場服務中心原職工吳發泉,非法制造槍支問題給予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對洛江區馬甲鎮馬甲村村委會原主任杜開展,參與涉惡違法犯罪,為惡勢力犯罪集團充當“保護傘”問題給予開除黨籍處分。對惠安縣公安局交警大隊紫山中隊原輔警陳一衍,為黑社會性質犯罪組織提供幫助問題給予開除黨籍處分,并責令辭職。對德化縣水口鎮昆坂村黨支部原書記黃青松,為惡勢力犯罪團伙提供便利和庇護,違規接受吃請收受禮品等問題給予開除黨籍處分。對晉江市靈源街道張前社區居民何長沙,委托犯罪集團以老人會名義向企業索要錢財問題給予開除黨籍處分。對南安市石井鎮黨委工勤人員吳志遠危險駕駛問題給予開除黨籍、降低崗位等級處分。對晉江市民政局主任科員徐輝文、惠安縣東橋鎮竿嶺村黨支部原書記張國洪、惠安縣東橋鎮政府衛生計生服務中心職工莊國興、泉州臺商投資區農村信用社工作人員陳少云、惠安縣輞川鎮前洋村村民林志安等5人危險駕駛問題給予開除黨籍處分。對南安市羅新中學原職員林小明信用卡詐騙問題給予開除黨籍處分。對晉江市永和鎮坂頭村黨支部原組織委員蔡志超、惠安縣螺城鎮經濟發展服務中心職工周景陽等2人非法經營問題給予開除黨籍處分。對晉江市磁灶鎮政府機關原工勤人員陳金鐘信用卡詐騙問題給予開除黨籍處分。對惠安縣進出口貿易公司經理張偉東,違規發放防暑降溫費、違規多領取工資、涉嫌國有企業人員失職罪問題給予開除黨籍處分。對永春縣下洋鎮涂山村村委會原主任涂書燦,在扶貧開發產業發展項目中虛報面積套取補助資金問題給予留黨察看處分。對南安市公安局向陽派出所民警彭岫巖,在辦理涉黑涉惡違法犯罪案件中未正確履職,造成不良影響問題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對永春縣東關鎮金城畬族村村委會原主任藍榮列、永春縣東關鎮金城畬族村黨支部原書記藍志明等2人,在貧困戶信息申報審核工作中把關不嚴的問題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對安溪縣魁斗鎮奇觀村村委會原主任陳炳強,在建檔立卡貧困戶信息核實工作中把關不嚴、侵占集體資金等問題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對洛江區馬甲鎮農業服務中心副主任黃潤澤、馬甲鎮就南村黨支部原書記謝進成等2人,工作失職失責造成工程建設監管不到位問題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對安溪縣光德中學教師吳漢宗危險駕駛問題給予黨內嚴重警告、降低崗位等級處分。對永春縣桃城鎮黨委原副書記、鎮長王志剛,在下屬企業報銷費用、報銷私企費用問題給予黨內警告處分。對泉州市司法局刺桐公證處原主任陳益斌,違規發放獎勵性績效工資問題給予黨內警告處分。對德化縣三班鎮副鎮長鄭金端,在貧困戶申報信息審核工作中把關不嚴問題給予黨內警告處分。對晉江市看守所五中隊副中隊長蔣永紅,為犯罪嫌疑人提供傳遞信息幫助等問題給予黨內警告處分。對晉江市公安局青陽派出所民警郭德賢,為犯罪嫌疑人打探案情等問題給予黨內警告處分。對永春縣執法局編外合同工王自強,非法攜帶槍支、彈藥、管制器具問題給予黨內警告處分。對德化縣龍潯鎮市場監督管理所副所長許藝鋒,履職不到位未及時發現違法經營行為并依法采取處理措施等問題給予黨內警告處分。對洛江區馬甲鎮黨建辦主任杜黎明,工作失職失責造成工程建設監管不到位問題給予黨內警告處分。對泉港區第三實驗小學校長施惠清,違規招聘教師問題給予黨內警告處分。對泉州市園林管理局工會副主席、下屬泉州綠景園林工程監理有限公司法人、經理鄭邵銘,違反招投標有關規定未公開招投標問題給予黨內警告處分。對惠安縣涂寨鎮瑞東村黨支部書記李燦龍,在村集體資源管理工作中不擔當不作為問題,給予黨內警告處分。對洛江區河市鎮白洋村村委會原主任劉錦容,在造福工程危房改造工作中優親厚友問題給予黨內警告處分。對德化縣楊梅鄉上云村村委會原主任李秀堂,截留造福工程補助款納入村集體收入問題給予黨內警告處分。對永春縣公安局桃城派出所民警方程,在辦理尋釁滋事案件工作中未正確履職的問題給予政務降級處分。對德化縣龍潯鎮市場監督管理所干部陳思燦,履職不到位未及時發現違法經營行為并依法采取處理措施等問題給予政務警告處分。

          誡勉談話處理23人。泉州市科技局副調研員李成思,時任泉州市科技局重點辦負責人邱強攀,德化縣龍潯鎮市場監督管理所干部曾麗燕,永春縣東關鎮經濟社會服務中心干部洪建彬,永春縣東平鎮太山村黨支部書記李志寧、村委會主任李文俊,永春縣東平鎮店上村黨支部書記鄭玉雪、副書記鄭榮東,永春縣介福鄉經濟社會事務服務中心干部蘇嘉輝,南安市洪瀨鎮都心村黨支部書記王家和、村委會主任王聰生,泉港區山腰街道鐘厝村村委會主任鐘良平,泉港區峰尾鎮上樓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林瓊順,永春縣法院司法行政裝備管理科科長柯澤山,鯉城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應傳股股長黃凱彬,鯉城區衛生監督所職工黃毅,豐澤區北峰街道北峰社區黨總支部書記、居委會主任葉志勇,泉州臺商投資區張坂鎮民政辦負責人張小強,泉州臺商投資區張坂鎮財政所副所長黃曉明,石獅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行政審核審批股股長林智遠,泉州市園林管理局安全保衛科科長、泉州尚新園林綠化公司法人(經理)黃曉波,晉江市草庵公園園林景觀工程負責人何春平,晉江市人民法院辦公室職工蔡鑫榮。

          四、需要進一步整改的事項及措施

          (一)關于“有的巡察結果的運用不夠到位”的問題。

          針對市體育場館運營存在問題,市政府召開專題會議研究并形成《專題會議紀要》〔2018〕188號,已完成11家商戶的清退工作,正對疏散通道和照明、消防設施、配套用房進行整修以恢復場館功能,計劃2019年4月底完成;已完成體育中心資產出租摸底,自2017年9月資產劃轉市文旅集團以來,未再出現擅自轉租等情況;已完成資產清點工作小組組建,啟動資產清點盤查,計劃2019年3月底前完成。

          完成時限:2019年12月底前。

          (二)關于“九屆省委巡視指出的欠繳土地出讓金、土地閑置問題依然時有發生”的問題。

          省委巡視反饋問題細分的5個類別中,有2類正在處置,其中,“8個縣(市、區)24宗土地共欠繳出讓金13.82億元”,目前惠安余1宗1.75億元未追繳到位;“11個縣(市、區)共有95宗閑置土地未處置到位”,目前惠安、南安分別余2宗、1宗未完成整改。市委將督促其加快整改,盡快完成。

          完成時限:2019年5月20日前。

          通過兩個月的集中發力,整改工作已取得階段性成效,但仍需長期堅持。下一步,市委將堅決摒棄“過關思想”,全力以赴、扎實有序做好后續各項工作,確保“見底清零”;注重建章立制、及時開展“回頭看”,堅決防止反彈回潮。市委將以巡視整改為契機,持續深化“大學習”,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嚴格按省委和省委巡視工作領導小組的部署和要求,持續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強化正風肅紀,激發全市干部新擔當新作為,全力作答好三個時代命題,凝心聚力為新福建建設多作貢獻。

          歡迎廣大干部群眾對巡視整改落實情況進行監督。如有意見建議,請及時向我們反映。聯系電話:0595-28386858;通信地址:泉州市行政中心5號樓625室,郵政編碼:362000;電子郵箱qzbox5625@163.com

          [責任編輯:林春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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