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出臺《關于改進人才服務、促進人才發展的若干措施》

          2019-03-08 08:19:01 來源: 泉州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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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泉州出臺《關于改進人才服務、促進人才發展的若干措施》——

          全力營造近悅遠來人才生態

          核心提示>>為進一步營造“近者悅遠者來”的人才生態,促進人才與發展相適應,近日,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印發《關于改進人才服務、促進人才發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簡稱《若干措施》),從拓展“一站式”辦結、提升政策精準度等八個方面,聚焦人才需求敏感點,進一步加大改革創新力度,以人才服務提升和體制機制改革,加速形成人才“引得進、留得住、過得好”的發展環境,激發人才創新創業創造活力,為作答時代命題、聚力趕超攻堅、推動高質量發展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撐和智力支持。□記者 吳宗寶

          拓展“一站式”辦結 讓人才辦事少跑腿

          “一站式”辦結是改進人才服務的重要抓手。《若干措施》明確,我市將多措并舉拓展“一站式”辦結,通過深化人才工作“放管服”改革,健全“一窗、一網、一碼”服務機制。建立人才工作信息化云平臺,分級開放共享端口,打通部門信息壁壘,防止信息多頭重審。開發“泉州人才”APP,開通人才服務專線,在線審批涉才服務事項、在線即時收集人才需求訴求,讓人才辦事“一趟不用跑、最多跑一趟”。推出“一碼通”服務,高層次人才憑核編的身份驗證“二維碼”,可便捷享受各類惠才服務。

          提升政策精準度 發揮“乘數效應”

          人才競爭,政策是關鍵。《若干措施》提出,堅持人才政策市縣疊加、普特惠結合。對全市重點產業項目、重點招商方向,支持牽頭單位“一事一議”定制惠才專項,實現“項目+人才”同步落地。對縣域特色產業人才,推動主聚集區“一業一策”專案獎補,放大產業聚才效應。對海外人才、臺灣人才、青年創業人才,由主管部門分類研究提出精細服務管理措施,提高引才競爭力。

          統籌公共服務資源 促進人才全域化自由流動

          人才對優質公共服務資源十分敏感和關切。《若干措施》明確,要建立全市一體化的公共服務資源供給體系。凡我市認定的高層次人才,其子女可享受在人才居住地或工作地擇校入學等優質服務。在全市范圍統籌一批滿足“拎包入住”條件的人才公寓和周轉房,支持人才跨縣域租住,并單列優秀青年創客公寓。落實高層次人才醫療保健制度。

          構建人力資本市場化發現機制 發揮市場“決定性作用”

          人才是最重要的要素資源,必須遵循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規律。《若干措施》要求,尊重人才資源的市場要素屬性,強化人力資源服務、人才項目對接。為促進人力資源服務業加快發展,《若干措施》強調落實中介機構引才獎勵規定,吸引機構、獵頭來泉駐點或離岸服務,積極嫁接國家、省級人才戰略合作平臺,拓寬人才主體、用人主體匹配渠道。設立科技成果交易市場,整合資源、市場運作,為科技成果轉化落地提供信息咨詢、供需對接、政策扶持、創投融資、創新孵化等一系列支持。鼓勵高校、科研院所組建科技成果經紀人隊伍,加強科技成果轉化營銷。

          推動協同創新 促進科研成果轉化

          協同創新是適應新業態發展、適應萬物互聯時代的必然要求。《若干措施》指出,要發揮市級人才創新共享聯盟示范作用,擴容吸收高校、科研院所、企業科研平臺以及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整合集聚創客資源,組建“人才+項目+平臺”的創新大聯盟。鼓勵高校、科研院所、企業開放共享部分儀器設備,對人才使用儀器設備、購買科技服務,落實“科技創新券”政策補貼。探索“師帶徒”創新孵化模式,帶動形成“高層次人才+創新項目+創業青年”的雙創鏈條,孵化轉化人才創新成果。

          突出企業主體作用 保障用人單位話語權

          抓好人才工作,必須重視發揮用人單位和人才兩個主體作用。《若干措施》強調,要聚焦提升企業人才工作意識,實施企業家素質提升培訓專項。要堅持對大企業“放權”、對小企業“扶持”,跟蹤聯系100家規模以上企業、精選支持200家戰略性新興產業的成長型中小企業。要拓展企業高層次人才自主評價試點范圍,逐步下放人才評審權,分行業分領域建立科學化、社會化、市場化人才評價體系。鼓勵民營企業推行“人才合伙制”,對科研、管理等骨干人才實施股權期權激勵。此外,支持企校地聯合構建“親產業”專業結構,推廣校企“二元制”辦學模式,建設產業學院、實踐學院,精準培養緊缺急需的產業技能人才。

          改善人才社群環境 幫助人才融入泉州

          人才能不能引得進、留得住,社群環境至關重要。根據《若干意見》,我市將嚴格推行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公共服務機構工作人員上班時間使用普通話,消除人才語言隔閡。開放各類閩南文化體驗平臺,幫助引進人才全面了解、深度融入地方人文。鼓勵市人才發展促進會、產業聯盟、創新聯盟與各地商會、行業協會相互融合,開展以才引才、企智對接,增強人才群體自我服務功能。推進“人才之家”聯網共享,定期策劃人才主題活動,經常舉辦人才沙龍、學術研討、研修培訓,幫助人才擴大“朋友圈”“社交群”。

          嚴抓人才工作質效 確保服務落實質量提升

          《若干意見》強調,要落實“首問負責、一管到底”制度。凡涉才任務交辦給部門,牽頭單位即為首問責任部門、聯系人即為首問責任人。同時,對各類人才政策,實行清單式管理,公開晾曬服務指南、辦理流程、辦結時限。對“高精尖缺”人才,實行跟蹤走訪制,“一人一檔”建立臺賬,“管家式”落實服務。另外,建立第三方評估機制,定期開展人才政策知曉率和人才服務滿意度測評。抓好人才工作體系建設,聚焦人才增量和成果轉化,并納入縣(市、區)和部門年度績效考評內容。

          [責任編輯:林春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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