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公開招聘教師378名,附崗位表!
2019-03-11 14:57:49 來源:南安教育信息 責任編輯:林春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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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有關規定及《關于做好2019年全省中小學幼兒園新任教師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閩教師〔2018〕96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公立學校師資需求情況,決定組織2019年度南安市公立學校新任教師公開招聘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人數及資格要求
幼兒園教師40名、小學教師268名、中學教師70名,共378名。具體招聘崗位、人數及資格條件要求等詳見《2019年南安市公立學校公開招聘教師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條件及要求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堅持四項基本原則,熱愛教育事業;
3.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敬業奉獻精神;
4.身體健康,具有適合福建省教師招考身體條件(符合《福建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準》(2018年修訂);
5.取得與招聘崗位要求相一致的教師資格證。取得普通話二級乙等及以上等級證書,其中語文教師應取得二級甲等及以上等級證書;
6.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即在1983年3月10日至2001年3月10日期間出生);
7.符合招聘崗位的各項資格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①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②在近三年內被認定有人事考試作弊行為的人員;③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執行人查詢平臺查詢有失信紀錄的人員;④現役軍人;⑤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⑥服務年限不滿2年(含試用期)的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下同),或招考時要求服務期且服務期未滿的公務員,或公務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⑦2019年3月10日前辦理完成入編手續的各級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含試用期)的工作人員;⑧2014年1月1日以后解除聘用合同的原南安市公辦學校在編教職工;⑨法律法規規章規定不得報考的其他情形。
報考者在報名時不是公務員,但在報名之后、聘用之前成為試用期內公務員的,取消其本次考試或聘用資格。
報考者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
(二)其他條件及要求
1.招聘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學歷,是指考生通過參加國家統一招生考試,錄取于經教育部批準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資格且執行國家普通高等教育統一招生計劃的高等院校,并按教學計劃完成學業后所取得的國家承認的學歷。留學歸國人員、香港或澳門學習人員以及取得國內院校與國外院校聯合辦學相關學歷的人員,其學歷認定按教育行政部門有關規定執行。
2.報考人員取得的學歷須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詢認證。招聘崗位有學位要求的,報考人員取得的學位須在中國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信息網(http://www.cdgdc.edu.cn/)上可查詢認證。
根據福建省教育廳、財政廳、物價局、人事廳、發改委《關于在全省高校畢業生中試行“雙學位”、“雙專業”教育的意見》(閩教高〔2009〕9號),經修讀達到畢業條件并獲得“雙學位”、“雙專業”證書的報考者,由省教育廳進行省內統一電子注冊,在本省范圍內承認其學歷、學位。此類報考人員的“雙學位”、“雙專業”所對應的學歷學位,須在福建省“雙學位”、“雙專業”畢業生學位證書畢業證書信息查詢平臺(http://jyt.fujian.gov.cn/wsbs/bmcx/sxwszy/)電子注冊并可進行查驗。
特別說明:福建省教育廳網站“輔修專業”便捷查詢窗口(http://jyt.fujian.gov.cn/wsbs/bmcx/fxzy/)電子注冊的輔修專業證書,不作為報考崗位所需專業對應的學歷和學位的查詢依據。
3. 招聘崗位專業要求設置為具體專業名稱的,所學專業與所列專業一致者方可報考;專業要求中的“××類”,以《福建省機關事業單位招考專業指導目錄(2019年)》中“××類”所列專業的人員方可報考。報考者專業的確認,以畢業證書所載明的專業為準。
4.2019屆應屆畢業生的學歷學位證書、教師資格證書、普通話等級證書、畢業生就業報到證等相關證書及其他報考人員的教師資格證書最遲須于2019年8月31日前提供;其他相關資格證書取得以及相關資歷計算的截止時間為2019年3月10日。
5. 以下三類人員視為符合福建省戶籍條件要求:(1)2019年3月10日前常住戶口在福建省的報考者;(2)福建省內高校的省外生源和省外高校的福建生源2019年全日制普通院校畢業生;(3)高考生源地或籍貫為福建的報考者。
此外,2019年3月10日前取得泉州地區范圍內的《福建省居住證》,且現在泉州地區實際居住的流動人口(《居住證》須在有效期內),視同具備居住地戶籍條件。符合條件的報考人員須在“在學期間獲獎情況及其他材料”欄中標注“*年*月*日取得*地區范圍內的《福建省居住證》”。
三、報名
本次教師公開招聘考試采取福建省新任教師公開招聘考試方式進行,通過福建省教育考試院網站進行網上報名、網上繳費、網上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的方式進行(詳見福建省教育考試院網站及“福建省教師公開招聘考試報考平臺”上的相關公告、通知)。
(一)網上報名和網上繳費。根據閩教師〔2018〕96號文件,省教育廳委托福建省教育考試院承擔網絡報名、筆試命題、考試組織管理及評卷等考務工作,有關考務工作的具體事宜由福建省教育考試院另行通知,報考人員登錄福建省教育考試院門戶網站查詢。報名時間全省統一為2019年3月18日至3月24日,報考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內上網報名和繳費。
(二)報考資格審查。在網上報名期間,由市教育局對網上報名者進行報考資格條件的初步審查,報考人員應及時上網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進入面試和考核階段時,將對報考人員的資格條件進行復審,資格條件的最終確認以資格復審為準。
(三)報名注意事項
1.每位應聘者只能報考一個崗位。
(1)小學語文學科崗位分設成三個招聘崗位,分別面向男性報考人員(招聘人數20名)、女性報考人員(招聘人數20名)、不限性別報考人員(招聘人數70名)進行分開,招聘報考該學科人員僅允許選擇其中一個崗位報考。
(2)報考日語教師崗位的,采取“委托考試”形式,即考生僅參加“教育綜合知識”考試,考試成績作為筆試成績,考生報名時應選擇“委托考試”模塊進行報名。
2.報考人員報名時須認真閱讀招聘崗位所應具備的資格條件、招聘條件及要求,確認符合擬報崗位條件后方可報名。報考人員提交的報考信息應當真實、準確,提供虛假報考信息的,一經查實,即取消應聘資格。對弄虛作假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3.報考人員所填寫的聯系方式應完整且準確無誤,因聯系方式有誤而影響招聘考試的,后果由報考人員本人承擔全責。
4.報考人員報考后應密切關注網上初審結果。報考人員網絡初審狀態如為“待審核”,請耐心等待;如報考人員符合報考條件,網上初審狀態卻為“不通過”的,應在報考期限內進行申訴。因未及時關注資格初審結果而錯過申訴或改報機會的,由報考人員自行負責。
四、加分手續辦理
符合省、泉州市有關事業單位筆試加分政策規定考生應于2019年3月26日、27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到南安市教育局人事科(南安市區新華大廈8樓806室)提交相關材料,辦理加分申請手續,逾期一律不予辦理。
㈠符合加分條件的人員包括
1.符合原福建省人事廳《關于轉發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的通知》(閩人發〔2006〕10號)、《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大學生士兵優待工作的通知》(閩政辦〔2013〕87號)規定的加分條件的退役士兵、退役運動員等。
2.符合《福建省公務員局 福建省人力資源開發辦公室福建省“三支一扶”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完善參加“三支一扶”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高校畢業生有關就業政策的通知》(閩人發〔2009〕221號)規定的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服務基層高校畢業生。
3.參加由各縣(市、區)黨委組織部門統一組織的“村村社社有大學生”計劃,并符合《中共泉州市委辦公室 泉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實施“村村社社有大學生”計劃的意見》(泉委辦〔2007〕68號)規定的服務期滿三年且考核合格的村務(社區)專職工作者。
特別說明:
曾通過享受各類優惠政策待遇被錄(聘)用為公務員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各類考生,不享受加分優惠政策;除閩人發〔2006〕10號、閩政辦〔2013〕87號規定可以累加計算的加分項目外,考生若同時具備多項不同加分資格條件的,取加分分值較高的項目予以加分。
㈡加分辦理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學歷證書、考生在報考平臺初審成功的《報名登記表》(A4紙自行打印1份)。
2.《2019年南安市招聘新任教師筆試成績加分申請表》(附件3)
3.服務證明
①退役士兵和退役運動員應提供《入伍證》《退伍證》等服役證明;②“三支一扶”、服務社區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的相關文件、服務證書、考核情況材料(必須加蓋相關考核單位的公章)等相關有效證明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③“村村社社有大學生計劃”報考者(即村務、社區專職工作者)應同時提供《泉州市“村村社社有大學生”計劃服務證明》(附件4),按要求填寫相關信息,打印后再交由服務地所在村(社區)、鄉鎮(街道)黨委以及縣(市、區)黨委組織部蓋章。
4.其他材料。退役士兵和退役運動員必須提供符合加分條件的獲獎證書(如三等功證書、優秀士兵證書等);入伍前為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的,應提供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
5.其他事項
⑴考生辦理加分手續資格條件計算的截止時間為2019年3月10日;⑵考生須如實填寫《申請表》,所提供的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如有偽造證明材料等弄虛作假行為者一律取消其聘用資格;⑶考生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到規定的地點辦理加分申請手續,逾期一律不予辦理。因個人原因無法到現場辦理手續者可委托他人代為辦理,代辦者需同時提供個人身份證。
加分人員名單將在“南安市人民政府”網頁中“招考招聘”欄(http://www.nanan.gov.cn/zwgk/rsxx/zkzp/index.ht)進行公示7個工作日。加分分值計入考生折算成百分制后的筆試成績,考生筆試成績及排名以加分后為準。
五、考試
每個崗位招聘人數與實際報名人數的比例原則上應達到1:3方可開考,未達到1:3的原則上應減少崗位招聘人數或取消崗位的招聘計劃。情況特殊的,由南安市教育局商南安市人社局研究后報泉州市人社局同意后方可開考。
準考證(含考試通知單)打印、筆試地點、考試大綱及筆試成績查詢等信息詳見福建省教育考試院網站、“福建省教師公開招聘考試報考平臺”的相關公告、說明。
(一)小學、幼兒園崗位(崗位代碼:01-12):小學、幼兒園崗位考試采取筆試的方式進行,不進行面試。綜合成績(筆試原始成績折算成百分制+加分,下同)合格線為60分(其中體育、音樂、美術、信息技術崗位的合格線為55分),未達到合格分數線的考生將不予復審、體檢、考察對象。
筆試時間為4月14日,筆試科目為“教育綜合知識”和“專業知識”,筆試原始成績按“教育綜合知識”占40%、“專業知識”占60%的比例計算。
(二)中學崗位(崗位代碼:13-23):中學崗位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綜合成績實行百分制,按筆試成績(筆試原始成績折算成百分制+加分)占50%和面試成績占50%合并計算。筆試成績(筆試原始成績折算成百分制+加分)合格線為50分(其中體育、音樂、美術、信息技術崗位的合格線為45分)。未達到合格分數線的考生將不予確定為面試對象。
(一)筆試
4月14日全省統一筆試,筆試科目為“教育綜合知識”和“專業知識”,筆試原始成績按“教育綜合知識”占40%、“專業知識”占60%的比例計算。
(二)面試
在筆試合格線上按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以擬聘人數與進入面試人數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面試人選最后一名筆試成績出現并列的,取所有并列的考生為面試人選;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按實有人數確定面試人選;棄權面試的空額從筆試成績合格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依次遞補。
面試主要測試應考對象的專業知識和業務能力,采取片段教學、現場問答或崗位技能考試等形式進行。面試成績實行百分制(片段教學占90%、現場問答占10%),考官由7人及以上組成,采取去掉一個最高分、一個最低分,取平均分數的方法確定考生的面試分數。面試成績合格線為60分,若面試人數少于或等于招聘計劃數的崗位,考生面試成績必須達到70分以上方為合格。面試成績和綜合成績達到合格分數線的考生方可確定為體檢、考察對象。
面試資格審查時間、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面試資格審查需參照資格復審提供材料,請考生及時關注南安市人民政府網頁中“招考招聘”欄的相關通知。
特別說明:中小學、幼兒園崗位的綜合成績60分為合格線(其中體育、音樂、美術、信息技術崗位的合格線為55分,下同),達到合格線及以上者方可資格復審、體檢、聘用。
筆試地點詳見準考證。筆試原始成績由福建省教育考試院于5月13日前公布。
六、資格復審
按每個崗位招聘人數與資格復審人數1∶1的比例(小學語文學科分成三個招聘崗位,其中中學崗位在面試前做好資格審查工作),在考試合格線上的考生中,從考試綜合成績高分至低分的順序依次確定資格復審人選。報考人員資格條件是否符合招聘條件,以資格復審確認的結果為準。資格復審時,應按要求提供相關證件原件、證明材料(資格復審時如未能提供證書原件,須先提供相關證明,但最遲須在2019年8月31日前提供相關證件原件),否則取消其聘用資格;如遇不符報考條件,或網絡報名所填寫信息不實導致被取消聘用資格的,由報考人員承擔全責。
若同一職位最后一名體檢人選有2個及以上報考人員綜合成績相同,取筆試原始成績高者進入體檢。若筆試原始成績也相同,取筆試的專業知識成績較高者進入體檢。若筆試的教育綜合知識和專業知識成績、面試成績皆相同,則加試一場面試,綜合成績排名以加試成績為準,決定體檢對象。
七、補錄聘事宜
第一輪公開招聘結束后,若存在未完成招聘的空缺崗位(小學語文學科崗位空缺的將不再分成三個招聘崗位,將面向該學科所有報考人員進行補充招聘),市教育局將及時向社會公布。參加今年全省統一筆試但未被聘用的報考人員(筆試成績應在合格線上),可登錄中小學新任教師公開招聘報名系統進行補充招聘報名,每位考生可報考1個崗位。小學、幼兒園崗位根據考生綜合成績從高到低,按照擬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開展資格復審、體檢、考核、聘用等工作。中學崗位根據考生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照擬聘人數與進入面試人數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開展面試資格審查、面試、體檢、考核、聘用等工作。已被聘用或擬聘用人員不得參加補充招聘。
八、體檢與考核
(一)體檢
經資格復審合格后,按招聘人數與體檢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體檢標準按《福建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準》(2018年修訂)有關規定執行,體檢不合格或因個人身體原因無法得出體檢合格結論的取消聘用資格。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的考生,可在接到體檢結論的7日內申請復檢1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果為準。
(二)考核
對資格復審、體檢合格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以及遵紀守法等情況進行全面考核,并對報考資格進行復查,不符合招考條件的對象取消聘用資格??己瞬扇〔殚啴厴I生檔案、學歷學位、計生綜治情況調查、信用情況調查等方式進行??己瞬缓细裾卟挥杵赣?。考生未能在規定時間內提供個人檔案材料及相關政審考核材料的,視為自動放棄考核及聘用資格。
九、公示和聘用
經資格復審、體檢、考核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選,并在“南安市人民政府”網頁中“招考招聘”欄(http://www.nanan.gov.cn/zwgk/rsxx/zkzp/index.htm)進行為期7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滿不影響聘用的,先由第一輪招聘的考生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選擇用人學校(其中崗位代碼02、03、04小學語文教師的擬聘用人選合并選崗),再由補充招聘的考生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選擇用人學校(選崗后的任教學段及校區應服從用人學校安排)。若同一崗位擬聘用人選有2個及以上報考人員綜合成績相同,取筆試原始成績高者優先選崗。若筆試原始成績也相同,取筆試的專業知識成績高者優先選崗。若筆試的專業知識成績仍相同,則加試一場面試,加試成績高者優先選崗。選崗后經南安市人社局核準,由用人單位按有關規定與報考人員簽訂聘用合同,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予以轉正;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資格。
新聘教師需在自主選擇的任教學校工作滿五年方可申請工作調動,任教滿六年后按上級有關文件要求納入校際交流范圍。
十、其他事項
(一)考生在資格復審、體檢、考核、公示及聘用等環節,因本人棄權或不合格而造成崗位空缺的,根據空缺人數,在該崗位考試綜合成績合格線上的人員中按高分到低分順序,依次等額遞補(小學語文分別按三個招聘崗位的空缺人數依次等額遞補)。遞補工作截止時間為2019年8月10日,考生在2019年8月11日及以后因棄權或被取消聘用資格而造成崗位空缺的,不再遞補。
考生通過資格復審并入圍體檢后棄權的,或進入考核、擬聘用公示等環節后棄權的,三年內不得參加南安市新任教師公開招聘;參加自主選擇任教學校后未經同意不按期報到的,將取消其聘用資格,五年內不得參加我市新任教師公開招聘。
(二)本次招聘公告通過泉州市人社局、教育局網站和南安市政府門戶網站發布。加分人員名單(加分情況)、面試、資格復審、體檢、考核、補錄聘等工作具體事宜及其他相關招聘信息將在“南安市人民政府”網頁中“招考招聘”欄(http://www.nanan.gov.cn/zwgk/rsxx/zkzp/index.htm)發布,報考人員應隨時關注、查詢。因未關注網站相關消息而影響招聘的,后果由考生自負。
(三)被錄聘小學科學崗位的教師,職稱評聘按相關文件規定執行。
(四)報考人員在本次招聘考試過程中如有相關問題,可通過報考平臺的“考生問答信息”欄目進行留言咨詢或發電子郵件至郵箱najszp@163.com或撥打南安市教育局人事科咨詢電話:0595-86367819(工作日上班時間)。
(五)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報考條件、公開考試程序、公開考試結果“三公開”制度,嚴格遵守保密規定和回避制度。本次考試紀律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35號令)有關規定執行。招聘工作接受市紀委駐教育局、人社局紀檢組全程監督。監督電話:0595-86367869、86385345。
(六)本公告未盡事宜由南安市教育局、南安市人社局負責解釋。
附件
1.2019年南安市公立學校公開招聘教師崗位信息表
2.2019年南安市公立學校公開招聘教師選崗學校情況表
3.2019年南安市公立學校公開招聘教師筆試成績加分申請表
4.泉州市村村社社有大學生計劃服務證明
南安市教育局
南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中共南安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2019年3月10日
附件1:2019年南安市公立學校公開招聘教師崗位信息表
附件2:2019年南安市公立學校公開招聘教師選崗學校情況表
附件3:2019年南安市公立學校公開招聘教師筆試成績加分申請表
附件4:泉州市村村社社有大學生計劃服務證明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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