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化宣判首起惡勢力犯罪集團案 涉及非法討債毆打拘禁借款人

          2019-03-19 07:47:22 來源: 東南早報

          0瀏覽 評論0

          (東南早報記者蘇瑋杰 通訊員鄭岐松)放高利貸,對借款人采取騷擾、糾纏、張貼“大字報”、威脅恐嚇等手段,強行索取高額利息,甚至猖狂到在大街上、借款人家中強行將借款人帶走進行毆打、電擊、拘禁。3月18日,德化法院宣判首起惡勢力犯罪集團案,嫌犯寇某某等4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3年6個月至5年6個月不等的刑罰。

          2017年12月開始,寇某某、林某耀、陳某某未經有關部門批準,在德化龍潯設立“鼎盛金融”公司,開始在縣城專門從事高利放貸業務及非法討債,形成一個以被告人寇某某為首要分子、被告人林某耀、陳某某為重要組成成員的惡勢力犯罪集團。2018年3月份,被告人林某鵬加入該犯罪集團,并作為該集團的重要組成成員共同實施違法犯罪行為。該犯罪集團形成以來,被告人寇某某制定了公司人員分工、放貸對象選擇、放貸操作流程,以及討債流程、方式等規章制度,并組織或授意被告人林某耀、陳某某、林某鵬對未按約支付高額利息的客戶及保證人實施非法討債,先后對周某、郭某、林某等10名被害人采取實施非法拘禁、敲詐勒索等犯罪活動,為非作惡,欺壓百姓,給被害人身心造成嚴重影響,嚴重擾亂當地正常社會生活秩序,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

          2018年9月6日,寇某某、林某耀、林某鵬被德化公安抓獲;同月11日,被告人陳某某向德化公安投案。

          經審理,法庭認為,被告人寇某某、林某耀、陳某某、林某鵬為謀取非法利益,經常糾集在一起,在縣城發放高利貸及通過暴力、威脅等手段非法討債,多次實施違法犯罪活動,造成惡劣社會影響,形成了以被告人寇某某為首,被告人林某耀、陳某某、林某鵬為成員的惡勢力犯罪集團,四人的行為均已構成非法拘禁罪、敲詐勒索罪。

          據此,德化法院依法判處首犯寇某某有期徒刑5年6個月,判處林某耀有期徒刑4年,判處陳某某有期徒刑3年6個月,判處林某鵬有期徒刑3年6個月。

          據悉,本案系德化縣首起惡勢力犯罪集團案,與該院審結的前三起惡勢力犯罪團伙案件不同,本案犯罪組織目的明確、成員固定、內部分工清晰、組織相對嚴密,多次實施違法犯罪活動,嚴重擾亂社會經濟秩序。

          [責任編輯:林春婷]

          相關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