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開展住宅小區“三項整治行動” 每月檢查2次以上

          2019-04-06 20:38:13 來源: 泉州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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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從近日召開的全市住宅小區綜合治理工作視頻會議中了解到,本月起在全市住宅小區(含無物業服務的住宅小區)集中開展消防安全整治行動、秩序管理整治行動、市容環境整治行動,將通過六個月專項整治,初步形成自律自治、有效監督、即時執法的管理機制,打造安全、有序、整潔的住宅小區環境。

          三項整治行動內容

          市容環境整治行動

          環境衛生:住宅小區及周邊衛生保潔不到位、垃圾清運不及時,尤其是大面積陳舊性垃圾堆積、污水橫流、廢棄物未清理和衛生死角問題。

          “牛皮癬”:住宅小區周邊及小區內樓道、設施上張貼“牛皮癬”問題。

          亂拉亂掛:電力及通信線纜私拉亂掛,特別是電動車充電電線雜亂、垂直下拉,小區大排檔及攤販亂拉亂掛,小區外立面懸掛對市容影響較大物品。

          違章廣告:住宅小區外立面及周邊道路違規設置戶外廣告、指示牌、亂張貼,特別是占用公共道路設置戶外廣告問題。

          秩序管理整治行動

          停車秩序:住宅小區內外“僵尸車”,住宅小區周邊道路違章停車,停車標志標線不明顯,施劃不科學,私自劃線,違章設置地鎖,私占公共停車位問題。

          占道經營:住宅小區周邊道路及進出口占道經營,臨街店鋪“店外店”問題。

          違章搭蓋:住宅小區內違章搭蓋,封閉采光口,住宅小區周邊占用道路、空地及通道的違章搭蓋問題,特別是影響消防車道或存在安全隱患的問題。

          消防安全整治行動

          消防管理:住宅小區未明確消防安全管理機構,主體責任未落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消防控制室無人值班。

          消防設施:室內外消火栓無水,自動噴水、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等消防設施故障、損壞、癱瘓。

          初期撲救:未制定滅火應急預案,未組建微型消防站,消防器材配備不齊全,初期火災處置能力較低。

          消防通道:占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疏散樓梯,占用住宅小區內道路及其周邊公共道路影響消防車通行;電動車充電,電動車門廳、走道、樓梯間違規停放、充電問題。

          每月組織2次以上 聯合整治檢查

          據了解,此次專項整治主要分為動員部署、摸排自查、集中整治、總結驗收四個階段。其中,摸排自查階段,主要是組織住宅小區管理單位,包括社區、業委會、物業服務企業,對整治行動涉及的內容開展“地毯式”“拉網式”摸排。集中整治階段,針對摸排發現的問題進行分類建檔、分析研判,明確時限組織整改。對整改難度不大的住宅小區隱患,要求于6月底前整改完畢;對一時難以整改的,要制定預案、逐項消除,在8月前全部完成整改。

          住宅小區環境事關群眾的切身利益。據介紹,此次整治行動涉及城管、住建、消防、公安交警、應急、資源規劃以及電力、燃氣、供水等多部門,為了保障行動效果,相關成員單位每月至少組織2次以上的聯合整治檢查行動,督促整治任務按期保質完成。(記者 殷斯麒)

          [責任編輯:林春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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