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個住宅小區被納入泉州市整治辦近期重點督辦小區

          2019-04-17 09:57:02 來源: 泉州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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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整治辦召開全市住宅小區專項整治工作推進會

          泉州網4月17日訊(記者 吳志明 通訊員 黃慶山)昨日上午,市整治辦召開全市住宅小區專項整治工作推進會暨業務培訓會,各縣(市、區)匯報了4月4日視頻工作會以來的工作進展及下一步計劃。隨后,市整治辦負責人布置具體整治工作。記者獲悉,位于鯉城區、豐澤區、洛江區及泉州開發區的22個住宅小區被納入市整治辦近期重點督辦小區。

          22個住宅小區被納入泉州市整治辦近期重點督辦小區

          重點督辦22個小區 明確整改時限

          據了解,此次被納入近期重點督辦的22個小區分別為:鯉城區開元街道的西湖小區,江南街道的江南花園小區,海濱街道的商林小區,金龍街道的石崎小區、后坑安置小區,常泰街道的江南水鄉小區,浮橋街道的福隆星城小區,鯉中街道的后城小區,臨江街道的向陽花苑小區;豐澤區東湖街道的圣湖小區,東海街道的寶秀小區,華大街道的水木春天小區,城東街道的美仙山一期,豐澤街道的云谷小區、豐澤新村,泉秀街道的中泰小區、大淮新村,清源街道的建南花園小區,北峰街道的見龍亭小區;洛江區雙陽街道的陽光花園城小區,萬安街道的杏園小區;泉州開發區的錦繡江南小區。

          “包含鯉城區、豐澤區各8個街道,洛江區萬安、雙陽2個街道,泉州開發區,每個街道確定1-2個住宅小區(開發區確定1個)作為市整治辦近期擬重點督辦的住宅小區,近三年來發生過火災的住宅小區作為整治重點。”市整治辦主任王森江要求,轄區相關職能部門要根據工作職責,對確定的小區摸排發現的問題,進行分類建檔,認真分析研判,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按輕重緩急、分步實施的原則,拿出整改措施,明確整改時限。對排查發現的整改難度不大的住宅小區隱患問題于4月底前整改完畢,對一時難以整改的重大問題隱患,要制定預案,逐項消除,5月上旬前全部整改,在期限內未整改的要說明情況;5月中旬開展“回頭看”,鞏固階段成果。

          定期組織檢查行動 未整改將通報

          據了解,今天起,市整治辦將開始對中心市區媒體報道的住宅小區專項整治整改情況進行檢查。同時,將定期組織檢查行動,對近期擬重點督辦小區的摸排整治情況進行全面檢查,對其他小區的情況進行抽查,發現問題當場出具《泉州市住宅小區專項整治現場檢查情況通知書》,限期整改到位。一般整改期限通知書下達7天內,逾期未整改的又不能合理說明原因的將予以通報,后續市整治辦將持續跟蹤整改推進情況并邀請相關媒體進行跟蹤報道,對拒不整改的單位將進行約談,同時將有關情況呈報市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

          確定三個重點問題 分四個階段實施

          據了解,市住宅小區綜合治理視頻工作會4月4日召開,市政府辦當天印發了專項整治工作方案,方案明確此次行動重點解決住宅小區(含無物業服務的住宅小區)內的消防安全、秩序管理、市容環境三大問題,通過專項整治,確保重點問題基本解決,初步形成自律自治、有效監管、即時執法的管理機制。

          為做好住宅小區專項整治工作,目前已成立泉州市住宅小區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整治行動職責分工明確,涉及城市管理部門、消防部門、住建部門、公安交警部門、應急管理部門、資源規劃部門、電力、供水、燃氣等10多個部門,要求強化部門聯動,城管、住建、公安交警和消防部門每月至少要組織兩次以上的聯合整治檢查行動,各地要推動每個小區建立一個微型消防站等。

          據悉,專項整治共分動員部署、摸排自查、集中整治、總結驗收四個階段。4月11日至8月30日為摸排自查階段。有物業的由物業負責摸排,住宅小區周邊及無物業的由轄區指導村(居)委會組織排查。鼓勵有條件的聘請第三方機構對住宅小區消防安全進行風險評估。市整治辦負責抽查,對摸排不徹底或隱瞞不報的予以通報,對因排查不到位引發事故或影響救援的要嚴肅問責。

          5月1日至9月30日為集中整治階段,對排查發現的整改難度不大的隱患于6月底前整改完畢;對一時難以整改的重大隱患,要制定預案,逐項消除,8月底前全部整改,在期限內未整改的要說明情況;9月底開展“回頭看”,鞏固階段成果。

          10月1日至10月30日為總結驗收階段,由市整治辦組織開展住宅小區專項整治工作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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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項重點整治內容

          根據整治方案,在全市住宅小區(含無物業服務的住宅小區)集中開展三項重點整治行動。

          一、消防安全

          ①消防管理,住宅小區未明確消防安全管理機構,主體責任未落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消防控制室無人值班;②消防設施,室內外消火栓無水,自動噴水、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等消防設施故障、損壞、癱瘓;③初期撲救,未制定滅火應急預案,未組建微型消防站,消防器材配備不齊全,初期火災處置能力較低;④消防通道,占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疏散樓梯,占用住宅小區內道路及其周邊公共道路影響消防車通行;⑤電動車充電,電動車門廳、走道、樓梯間違規停放、充電問題。

          二、秩序管理

          ①停車秩序,住宅小區內外“僵尸車”,住宅小區周邊道路違法停車,停車標志標線不明顯,施劃不科學,私自劃線,違章設置地鎖,私占公共停車位問題;②占道經營,住宅小區周邊道路及進出口占道經營,臨街店鋪“店外店”問題;③違章搭蓋,住宅小區內違章搭蓋,封閉采光口,住宅小區周邊占用道路、空地及通道的違章搭蓋問題,特別是影響消防通道或存在安全隱患的問題。

          三、市容環境

          ①環境衛生,住宅小區及周邊衛生保潔不到位、垃圾清運不及時,尤其是大面積陳舊性垃圾堆積、污水橫流、廢棄物未清理和衛生死角問題;②“牛皮癬”,住宅小區周邊及小區內樓道、設施上張貼“牛皮癬”問題;③亂拉亂掛,電力及通信線纜私拉亂掛,特別是電動車充電電線雜亂、垂直下拉,小區大排檔及攤點亂拉亂掛,小區外立面懸掛對市容影響較大的物品;④違章廣告,住宅小區外立面及周邊道路違規設置戶外廣告和指示牌、亂張貼,特別是占用公共道路設置戶外廣告問題。

          [責任編輯:林春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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