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滴灑漏” 南安兩名渣土車司機被罰連掃5天大街
兩名渣土車司機被罰掃大街
(泉州晚報記者黃耿煌 陳靈 通訊員李玲娜 文/圖)昨日上午,在南安柳城大橋、鄭成功雕像附近、成功街上,兩個男子身著便裝、拿著掃把,一路打掃過去。咦?奇怪,他們為什么沒有穿環衛工服?原來,這兩個男子是渣土車司機,因為“滴灑漏”,被南安市城市管理局責令掃大街,清理車輛留在路面上的垃圾。
近期,南安市城市管理局大力整治渣土車“滴灑漏”,創新工作手段。4月16日起,該局在渣土車必經的南官公路杏蓮轉盤設卡24小時不間斷開展整治。同時,在常規的糾正、罰款舉措外,該局還責令渣土車司機“掃地”,清理“滴灑漏”。
據介紹,這兩個掃大街的“滴灑漏”司機是在4月10日被查處的,當時處罰決定書要求兩司機從4月11日開始對指定路段的“滴灑漏”進行清掃,連掃5天。因4月11日起連續下雨,執法人員同意兩司機從4月15日開始掃大街。于是,便有了開頭一幕。
“以前都沒這樣啊,我們罰款也交了,為什么還要去掃路?”接到處罰后,渣土車司機連連叫苦。南安市城市管理局市容中隊長黃春曉當即拿出《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辦法》,將其中的第十一條、第三十條規定讀給渣土車司機聽。該《辦法》第十一條、第三十條規定,進入城市內運行的各種水陸交通工具應當保持外觀整潔,運輸液體、散裝物體的車輛應密封、包扎、覆蓋,不得沿途泄漏、遺撒。違反規定的,由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或其委托單位,責令其改正、采取補救措施,并可處以100元至1000元罰款;拒不改正的,加倍罰款。黃春曉說,依據該規定,執法部門可責令“滴灑漏”司機采取補救措施,對被他們污染的路面進行恢復原狀或者補救。
最終,這兩個渣土車司機只好按要求掃路,并按時向南安市城市管理局報到。在執法人員檢查路面,確認掃干凈后,才算履行一天的處罰。
據悉,16日以來,南安市城市管理局已在南官公路杏蓮轉盤查獲8輛“滴灑漏”渣土車。這些渣土車司機除按常規接受處罰外,也將被責令掃大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