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高校專項計劃公布 泉州九縣(市、區)屬于招生區域

          2019-04-19 08:40:33 來源: 泉州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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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泉州網4月19日訊 (記者陳森森)近日,福建省教育考試院公布2019年福建省高校專項計劃通知。高校專項計劃在福建省的實施區域為省內革命老區、蘇區、省級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民族鄉等,其中泉州泉港區、石獅市、晉江市、南安市、惠安縣、安溪縣、永春縣、德化縣、泉州臺商投資區(含百崎回族鄉)屬于高校專項計劃區域。

          報考學生須同時具備下列三項條件:

          ●本人符合2019年福建省普通高考報名條件。

          ●本人及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戶籍地在福建省高校專項計劃實施區域的農村,本人具有當地連續3年以上戶籍。

          ●本人具有戶籍所在縣(市、區)高中連續3年學籍并實際就讀, 并已在戶籍所在縣(市、區)參加2019年福建省普通高考報名。

          同時,符合上述前兩項條件,且高中階段連續3年學籍在民族中學(寧德民族中學、福州民族中學、晉江陳埭民族中學)實際就讀、已參加2019年福建省普通高考報名的少數民族考生,也允許其報考。

          高校專項計劃招生院校為教育部直屬高校和其他自主招生試點高校(以教育部公布為準)。高校專項計劃招生辦法由有關高校確定并在招生簡章中明確,錄取分數原則上不低于有關高校普通類招生所在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

          4月25日前,有關高校公布招生簡章,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須在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完成報名申請。4月29日前,省教育考試院將考生報名數據,按地區分發至各地教育招生考試機構。4月29日至30日,符合報考條件且已通過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完成報名申請的考生,持申報高校專項計劃所需材料到普通高考報名所在縣(市、區)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指定地點進行現場申報。申報時須提交本人及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有效戶籍證明、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以及《2019年福建省高校專項計劃考生登記表》(可從省教育考試院網站“高考高招”欄目下載)。

          [責任編輯:林春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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