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5月1日12時起 泉州漁船將進入伏季休漁期

          2019-04-22 08:01:13 來源: 泉州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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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泉州晚報記者 謝曦 通訊員 洪敦平 林開通)來自市海洋與漁業局的消息,《泉州市實施2019年度海洋伏季休漁制度工作方案》近日印發,5月1日12時起,泉州市漁船除釣具外的所有作業類型,以及為捕撈漁船配套服務的捕撈輔助船,都將進入伏季休漁期。

          根據方案,5月1日12時至8月1日12時,我省海域禁止燈光圍(敷)網、張網、刺網、桁桿蝦拖和籠壺作業;北緯26度30分至“閩粵海域交界線”的我省海域從5月1日12時至8月16日12時,北緯26度30分以北的我省海域從5月1日12時至9月16日12時,禁止拖網、雜漁具和圍網(圍繒)作業;兼作不同作業類型的漁船,休漁時間從最早的作業開始至最晚結束的作業為止。捕撈輔助船休漁時間為:北緯26度30分至“閩粵海域交界線”的我省海域從5月1日12時至8月16日12時;北緯26度30分以北的我省海域從5月1日12時至9月16日12時。

          伏季休漁期間,所有休漁漁船原則上應回漁船船籍港所在地的港口、碼頭或者澳口停泊,休漁期間不得擅自離港或改變停泊地點。因修船、避風等特殊情況需在省內跨地區、跨縣域休漁的,必須向船籍港所在地漁業執法機構報告,并由船籍港所在地漁業執法機構委托停泊地漁業執法機構監管。對拒絕回船籍港休漁、船主多次聯系不上、不刷寫船名或擅自涂改船名、違規出海捕撈、偽造執法監管單位公章和法院等單位扣押文書等違法違規行為的捕撈漁船(包括捕撈輔助船)視為嚴重違反休漁制度行為,全部列入黑名單。屬于捕撈漁船的,經主管部門同意可扣除全年燃油補助。

          伏休期間,市、縣兩級漁業執法機構將加強港口監管和海上巡查。群眾若發現漁船違規行為,可以撥打當地漁業執法機構的伏休舉報電話進行舉報。市海洋與漁業執法支隊的舉報電話為0595-22186715、22192155。

          [責任編輯:林春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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