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至4月泉州市查處網約車交通違法行為1.7萬起
有輛車1個月被查處15次
泉州網5月17日訊 (記者黃楓 通訊員趙美緣)今年前4個月,泉州市公安交警部門共查處網約車各類交通違法行為17685起,其中酒后駕駛5起、超速1047起、闖紅燈1388起。有5條以上交通違法行為未處理的車輛達896輛,其中,閩C57R××車輛3月份被查處的交通違法行為竟達15次。昨日,泉州交警支隊曝光多起網約車交通違法行為。
據統計,截至本月14日,泉州市網約車保有量已達10496輛,是傳統出租車的3.7倍,且保有量還在加快增長中。但由于網約車平臺公司絕大部分從業人員無從事交通運輸行業的經歷,存在安全意識薄弱、安全制度不全、安全管理缺失等情況,導致網約車交通違法、交通事故多發。
今年2月18日凌晨,林某城飲酒后駕駛閩CD053××號牌(小型新能源汽車)營運小型汽車,在洛江區安吉路十一中路段被洛江交警大隊秩序機動中隊民警查獲。林某城現場酒精呼氣測試結果為53.8mg/100ml。林某城因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被處行政拘留15日、罰款5000元并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5年內不能重新考取。
4月25日8時許,王某洲駕駛閩CD521××(小型新能源汽車)從安溪縣政府往北石方向行駛,行至三安橋路段時,因涉酒駕駛被安溪鳳城派出所民警查獲,經酒精吹氣檢測,測試結果為23mg/100ml,達到酒后駕駛標準。民警依法對其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行為進行了嚴厲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