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重點督辦15件涉河涉水事項 最遲在12月底前完成

          2019-05-27 10:09:42 來源: 泉州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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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泉州網5月27日訊 (記者林銘珊)記者從市河長辦獲悉,為進一步加強涉河涉水違法行為查處打擊力度,維護良好河湖水事秩序,強化部分河段污染攻堅治理,日前,市河長辦和市人民檢察院根據前期調查情況,發出《關于聯合督辦涉河涉水有關事項的通知》,決定對15件涉河涉水有關事項進行重點督辦。

          這15件督辦件涉及各縣(市、區),問題類型主要包括亂占、亂采、亂堆、亂建等“四亂現象”,生活污染、養殖污染等污染水體行為,劣V類、黑臭水體等。按照問題解決難度,要求在規定時限內完成整改,最快的事項在5月底前完成,最遲則將在12月底前完成。

          《通知》要求,要從嚴查處,限期整改。各級責任單位要高度重視,圍繞督辦事項具體要求,集中力量,對督辦件進行全面調查,依法依規進行查處。要制定整改目標、整改措施,明確責任單位和完成時限,實行對賬銷號,掛牌督辦,限期整改,確保“整改不到位不收兵,落實不到位不銷號”。要下沉檢力,強化督查,各縣(市、區)檢察機關要積極配合河長辦,深入調查,掌握第一手情況,與河長辦聯合監督,協作推進。各級河長辦要密切跟蹤,強化督促指導、溝通協調,通過明察暗訪等方式,全面掌握整改進度。

          違法必究,失責必問?!锻ㄖ芬?,對嚴重違法水事行為以及失職瀆職行為,要依法依規從嚴查處,增強打擊犯罪震懾力。對整改工作嚴重滯后或推諉扯皮、敷衍了事造成嚴重后果的,河長辦對相關責任單位及責任人提出問責建議,檢察機關提出檢察建議,涉及公益訴訟的,依法提起公益訴訟。

          舉一反三,加強排查。《通知》要求,各地要以此次整改為契機,總結聯合督辦的成功做法,通過集中整治、舉一反三,進一步排查水生態環境保護中河道侵占、工業污染、畜禽養殖污染、生活污染、生態破壞等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和涉河涉水案件,并將相關問題和案件及時報送至市河長辦。各有關單位涉河涉水案件查處督辦情況將列入河長制工作考核指標。

          [責任編輯:林春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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