晉江一男子酒后打“110”揚言要放火 被依法拘留7天

          2019-05-29 17:03:00 來源: 今日泉州網(wǎ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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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日泉州網(wǎng)5月29日訊 (通訊員 莊凌龍 江成健)29日,晉江市公安局快速出擊,成功處置一起騷擾110警情,抓獲謊報假警的嫌疑人李某(50歲,四川人)。

          “喂!110嗎?我要放火……”5月29日凌晨1時許,一男子撥打晉江110稱。

          民警小江說,男子自稱想報復其大舅子,不說自己身在何處,也沒有說準備放火地點。晉江市公安局迅速召集相關警種進行研判,鎖定男子的位置為陳埭江頭村,組織警力進行搜尋,終于在江頭村的一處租房找到報警男子李某。

          李某滿身酒氣,言語不清,情緒還很激動,為防止意外發(fā)生,民警當即對李某進行了控制,并將其送至醫(yī)院醒酒。

          醒酒后的李某對自己酒后做出的荒唐事后悔不已。去年年底,李某在廣東惠州和侄子發(fā)生爭吵,后被其打傷,礙于親戚當時李某沒有報警,負氣的李某過后獨自一人到了晉江打工。當晚,李某喝過酒想到自己被侄子打了,大舅子一家沒有幫忙醫(yī)藥費,還一句道歉都沒有,躲著自己電話都不接,心生煩悶,借著酒勁撥打110揚言要放火報復大舅子。

          因涉嫌擾亂公共秩序,李某被公安機關依法處行政拘留7日。

          提示

          惡意撥打110

          您將負何法律后果

          多次撥打、騷擾、辱罵接警員等方式擾亂110正常工作秩序的,屬于我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三條第(一)項規(guī)定的“擾亂單位秩序”的違法行為,公安機關可以給予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情節(jié)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撥打110謊報險情或者警情等方式搞惡作劇尋求刺激的,屬于我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第(一)項規(guī)定的“謊報險情”或者“謊報警情”的違法行為,公安機關可以給予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jié)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還需承擔相應刑事責任。

          什么情況下

          可以撥打110報警電話

          當公民人身、財產(chǎn)受到不法侵害,發(fā)現(xiàn)國家財產(chǎn)、他人生命財產(chǎn)受到不法侵害,遇到交通、生產(chǎn)等事故和自然災害,發(fā)現(xiàn)刑事、治安案件線索及其它事故苗頭,遇到自身不能解決,需公安機關幫助的急、難、險、重等事宜時,可隨時撥打110。

          這里特別需要強調(diào)的是“急、難、險、重”四字,公民經(jīng)自身努力能夠解決的困難和問題,不要撥打110,更不能無事?lián)艽?10取樂或惡意騷擾。

          [責任編輯:黃如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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