晉江法院通報打擊涉執犯罪“戰果”
轉移800萬不還款 男子被判4年罰8萬
晉江新聞網5月31日訊 昨日,晉江法院通報了“打擊涉執犯罪執法協作中心”的“戰果”。據悉,該中心成立1個多月以來,共移送涉執犯罪11件12人,較去年同期增長了3倍。當日,晉江法院院長陳水深擔任審判長,公開宣判3起拒不執行判決、裁定案件。
3起案件中,柯某轉移800多萬元拆遷款,卻拒不償還70萬元借款一案最為典型。
2014年,柯某向蔡某借款70萬元,但卻一直拖欠不還。2018年5月,柯某所在新塘街道塘市社區征遷,他卻把征遷賠償款853.7875萬元直接匯入他兒子賬戶,另外300平方米的安置房也登記在他兒子名下。
法院審理認為,柯某采取隱匿、轉移財產的方式,致使判決無法執行,情節特別嚴重,其行為已構成拒不執行判決罪,依法判決柯某有期徒刑4年,并處罰金8萬元。
有錢不還,柯某付出了昂貴代價。今年來,在泉州中院統一部署下,晉江法院開展多場“執行風暴”“夏季攻勢”統一執行行動,共拘傳、拘留長期外逃被執行人228人,執結案件2245件,執行到位標的11.14億元。
今年4月,由晉江市委政法委牽頭,晉江公檢法聯合成立全省首個“打擊涉執犯罪執法協作中心”,在既有聯動基礎上,建立起日常聯系更加緊密、信息交流更加及時、打擊更有威懾力的新機制。
晉江法院充分借助“打擊涉執犯罪執法協作中心”平臺,全面提升拒執案件公檢法間的流轉效率,發揮執行強制和刑事打擊的聯合懲治效果,保持強勢打擊失信的高壓態勢。
陳水深表示,將充分發揮晉江市執行難攻堅戰指揮部統籌作用,借助打擊涉執犯罪執法協作中心等平臺,切實形成“圍攻”之勢,強勢打擊逃避、規避、抗拒執行行為;通過公檢法機關聯合作戰機制,進一步明確拒執犯罪線索移送、立案、公訴的條件和適用范圍,統一證據標準、執法尺度,精準打擊拒不執行犯罪;通過執行監督熱線、懸賞曝光制度,聯系并發動群眾提供線索,推動打擊拒執罪從“公家治理”到“社會共治”,讓群眾參與拒執犯罪打擊工作,積極營造打擊拒執的強勢輿論氛圍。
(記者_胡志法 通訊員_尤燕玲 文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