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證監會尋求對諾奇前首席財務官作出取消資格令

          2019-06-10 17:55:53 來源: 晉江新聞網

          0瀏覽 評論0

          晉江新聞網6月10日訊 6月4日晚間,香港證監會(以下簡稱“證監會”)公告稱,證監會在原訟法庭展開法律程序,尋求法庭對福建諾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諾奇”)前首席財務官、公司秘書兼執行董事歐陽浩然作出取消資格令。

          什么是取消資格令?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214條,若法庭認為某公司的事務曾以(其中包括)涉及對該公司或其成員作出虧空、欺詐、不當行為或其他失當行為的方式處理,而某人須為此負全部或部分責任的話,法庭可(其中包括)作出命令,取消該人擔任任何法團董事的資格,或飭令該人不得直接或間接參與任何法團的管理,最長為期15年。

          證監會公告稱,證監會的行動源于對諾奇的一項調查:諾奇于2014年1月在聯交所上市后不久,有一大部分由該公司從全球股份發售所得的款項凈額(約人民幣2.3652億元)被人分數次提走。而有關款項是在未經諾奇董事會適當批準的情況下被提走的,而且并非用于任何真正的商業用途。

          證監會指出,盡管歐陽浩然知悉有關上述提款的預警跡象,但他沒有履行作為諾奇首席財務官和其后作為諾奇執行董事的職責,原因是他沒有就該等提款的理據進行適當查詢,就該等提款向諾奇董事會發出提示并提供建議,以及確保諾奇在2013年的年報內所披露有關該公司全球股份發售所得款項用途的資料是準確的。

          資料顯示,諾奇于2014年1月9日在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而當事人歐陽浩然在諾奇上市時是該公司的首席財務官兼公司秘書,并于2014年6月14日成為諾奇執行董事。但他在2014年7月25日辭去了所有職務。

          證監會稱,原訟法庭將于2019年6月26日進行首次聆訊。

          (記者_施珊妹

          [責任編輯:林春婷]

          相關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