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28億洗錢案告破
今日泉州網6月26日訊 (記者 黃如萍 通訊員 陳耀宗 莊凌龍)今年5月10日,福建泉州警方集結晉江、安溪兩地700多名警力開展集中收網行動,30多個追捕小組同時出擊,在山東淄博和福建廈門、福州、莆田及泉州晉江、安溪、南安、石獅等地開展統一抓捕行動,搗毀犯罪窩點27個,抓獲團伙主要成員95名,一個以組建“第四方支付平臺”,專為賭博、詐騙網站提供充值、提現等服務的“洗錢”團伙被徹底摧毀,截至目前,涉案金額高達28億元人民幣。
6月26日,晉江市公安局召開新聞發布會通報了該起案件。
犯罪嫌疑人被抓。
可疑網絡平臺引出大案
網絡黑灰產業為賭博、詐騙網站“輸血供電”
今年3月27日,一個名為“通寶支付”的網絡平臺引起了警方的關注。一伙以鄭某尼為首的“洗錢”犯罪團伙,在互聯網上搭建“通寶支付”平臺,涉嫌為賭博、詐騙網站提供“洗錢”服務,涉案金額特別巨大。
當前,“第三方支付”風靡全國,這讓賭博、私彩等非法網站也蠢蠢欲動,然而第三方平臺具有嚴格監管機制,非法網站無法接入,交易過于頻繁還會被凍結。
泉州警方深入調查后發現,“通寶支付”其實是一個“第四方支付平臺”,該平臺通過聚合多種第三方支付平臺、合作銀行及其他服務商接口等支付工具的綜合支付服務。第三方支付提供的是資金清算通道,而“第四方支付”提供的是在支付基礎上的多種衍生服務。但其通常由個人組建,沒有支付許可證也可運營,這就為賭博、私彩等非法經營提供了唾手可得的資金支付結算通道,很容易成為犯罪分子的“金融結算中心”。
辦案人員介紹,“通寶支付”平臺為“商戶”(賭博、詐騙網站)提供支付二維碼或者H5支付網頁,將非法資金收集至他們控制的他人實名網絡支付平臺賬戶后,再通過網絡支付平臺賬戶提現至銀行卡,并抽取交易額2.5%至4%的傭金,然后將資金歸集再返還至“商戶”所提供的銀行卡賬戶,其行為是中介機構在收付款之間提供貨幣資金轉移服務。
數十臺手機充著電同時運作掃碼交易
犯罪團伙涉案金額高達人民幣28億元
掌握到該犯罪團伙的組織層次、成員身份及主要活動據點后,今年5月10日,警方在山東淄博和福建廈門、福州、莆田及泉州晉江、安溪、南安、石獅等地開展統一抓捕行動,搗毀犯罪窩點27個,抓獲鄭某尼、丁某豪等95名團伙主要成員,凍結賬戶858個,網絡支付平臺賬號1342個,扣押銀行卡915張,電腦21臺,手機157部。
警方扣押銀行卡915張,電腦21臺,手機157部。
民警進門那一刻,展架上的智能手機還在運作,屏幕上不斷閃爍,更換著新的二維碼和已成功支付收款的標識。為了保證手機不會因耗完電量關機,該犯罪團伙為展架上的每一臺手機都連上了充電線。
經查,鄭某尼,男,1985年出生,福建安溪人,2014年,鄭某尼注冊成立了一家網絡科技有限公司,原本是為了代理銷售POS機,到2018年7月份,公司開始經營“通寶支付”第四方支付平臺。
鄭某尼被抓。
鄭某尼交代,他在去年找人買了網站源代碼,以公司名義在互聯網上搭建“通寶支付”平臺,雇傭丁某豪(男,21歲,山東人)為技術人員,在山東做平臺技術支持和維護工作。
鄭某尼通過平臺開設賬戶,發展代理,鏈接“商戶”,形成資金通道。鄭某尼除了和其他代理一樣鏈接“商戶”抽取傭金,還抽取下線代理0.6%的平臺使用費。
據了解,警方研判梳理了全國代理賬號91個,其中福建27個。涉案商戶賬戶1214個,涉案網絡支付平臺1342個。
警方表示,該犯罪團伙大量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非法為他人從事資金支付結算業務,為賭博、詐騙提供網站轉移資金,其行為涉嫌非法經營、收買、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及開設賭場罪共犯等罪名。截至目前,該犯罪團伙涉案金額高達人民幣28億元。
今年6月份,經泉州市檢察部門依法審查,以涉嫌非法經營罪、收買、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及開設賭場罪對鄭某尼、丁某豪等68人作出批準逮捕決定。
警方提醒:
互聯網金融創業從業人員要嚴守法律底線,依法依規創新發展,絕不能為了利益而從事違法犯罪活動。同時,也提醒廣大群眾,在瀏覽網站或使用手機APP時,如發現涉嫌賭博等內容,要做到不參與、不傳播,并積極向警方舉報、提供相關線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