晉江:41歲男子酒后揮拳小車 醒酒后主動投案

          2019-06-29 22:52:20 來源: 今日泉州網(wǎ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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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日泉州網(wǎng)6月29日訊(林春婷 通訊員曾桂蓉 蔡美秋)每個人都是在挫折中成長,工作、生活中遇到挫折是再尋常不過了。可有一男子卻因此而情緒低落、心生憤懣,酒后竟然刺手空拳“襲擊”停放在店門口的一輛“無辜”小轎車。

          6月28日22時許,陳某(女,39歲,晉江)報稱其19時許停放在羅山某飲食店門口的一輛藍色MINI小轎車前蓋、后蓋、兩側(cè)均有被砸凹的痕跡。接警后,羅山派出所民警迅速趕往現(xiàn)場。經(jīng)對周邊店鋪工作人員詢問及調(diào)取案發(fā)現(xiàn)場、周邊監(jiān)控鎖定了犯罪嫌疑人為該飲食店老板黃某洋(男,41歲,漳浦) 。6月29日,酒醒后的黃某洋自覺到羅山派出所投案。

          據(jù)悉,黃某洋今年店鋪生意一直不如意,處于虧本狀態(tài),內(nèi)心十分苦惱,時常借酒消愁,昨日晚間喝了酒后想著過來開店門看看是否有生意上門。剛到店門口,便看到一輛車子停放在店門口擋住了店面,此時,想到店鋪生意基本無盈利,家里又有妻兒三人生活中需要各種費用,想開店做生意,卻有車子堵住,一氣之下便連續(xù)揮拳砸向那輛“無辜”停放著的小轎車。

          民警對黃某洋以砸車來宣泄情緒的方式進行了批評教育,經(jīng)調(diào)解,雙方自愿達成了協(xié)議。

          晉江警方提醒廣大群眾:倘若心中有負面情緒,應通過合理渠道發(fā)泄,切不可觸犯法律法規(guī),建議通過交友聚會、唱歌、跑步、登山等方式來排解心中的情緒。

          [責任編輯:林春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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