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直各執法部門5種行政處罰決定 須在30日內備案

          2019-07-01 22:16:06 來源: 泉州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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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直各執法部門注意了——

          5種行政處罰決定 須在30日內備案

          本報訊 (記者陳淑華 通訊員李敏)對重大行政處罰案件施行備案制度,是我市建設法治政府的具體任務之一。近日,市司法局啟動今年第一、二季度的行政執法案卷評查工作,將隨機抽取各行政執法單位的行政執法卷宗,集中評查市直各執法部門包括重大行政處罰案件施行備案制度在內的執法規范化情況,評查結果將列入相關單位的年度明察暗訪績效評估成績。

          記者得知,為貫徹落實《泉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泉州市“法治政府建設年”行動方案的通知》要求,不斷推進行政執法規范化工作,市司法局于近日發函要求認真落實行政執法規范化相關工作,市直各執法部門必須制定行政執法路線圖;創新執法方式;按時將已辦結和正在辦理的行政執法案卷目錄報送泉州市司法局,以備評查;認真落實重大行政處罰案件備案制度,等等。其中明確要求,市直各執法部門作出的5種情形的行政處罰決定,應自生效之日起30日內向司法局備案,分別是:(一)對公民處以1萬元以上的罰款,對法人或其他組織處以10萬元以上的罰款;(二)沒收違法所得或沒收非法財物價值相當于第一項規定的數額;(三)責令停產停業;(四)吊銷許可證或營業執照;(五)10日以上的行政拘留的重大行政處罰。業界人士認為,施行重大行政處罰案件備案制度,有利于提高各執法部門的執法能力和水平,提升政府的公信力,有效避免損害人民群眾利益的現象發生。

          目前,市司法局已部署開展市直行政執法案卷的評查工作。評查范圍為今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市級行政執法單位辦理的行政執法案卷(行政處罰、行政許可、行政強制)。市司法局每季度將隨機抽取各行政執法單位的行政執法卷宗,進行集中評查。評查實行百分制,評查結果將在市直執法部門進行通報。

          [責任編輯:林春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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