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多部門聯合印發通知 農村建筑匠管理將有規可依
(東南早報記者李波玲)日前記者從泉州市住建局獲悉,該局會同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城市管理局,就進一步加強農村建筑工匠管理,聯合印發通知。通知要求,縣級住建主管部門和鄉鎮人民政府應發現并培育一批業務熟悉、技術過硬、行為規范、品行端正的農村建筑工匠,建立優秀農村建筑工匠名錄,每年12月底前匯總報送市級主管部門。
農村建筑工匠,是指具備農村住房建設技能,能夠獨立或者合伙承接低層農村住房(三層以及三層以下)施工的個體工匠。通知明確指出了市、縣兩級住建主管部門、縣級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門的主要職責。其中,縣級住建主管部門應當制定農村建筑工匠年度培訓(含首次培訓和繼續教育培訓)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同時,可按規定,以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委托行業協會、高等院校以及其他社會機構承擔培訓的具體組織實施工作,為農村建筑工匠提供免費培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