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應急管理局提醒:氣溫40℃以上應停止露天作業

          2019-08-20 09:24:32 來源: 泉州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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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應急管理局提醒高溫作業須防中暑

          氣溫40℃以上應停止露天作業

          泉州網8月20日訊 (記者王金植 通訊員葉杰琪)在高溫天氣下作業,應該注意安全。昨日,市應急管理局提醒,在高溫條件下作業和白天需要長時間進行戶外露天作業的人員,要采取必要的防護措施,確保安全。

          高溫易發生職業性中暑

          夏季高溫環境下作業,很容易發生職業性中暑。根據《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的相關要求,日最高氣溫達到40℃以上,應當停止當日室外露天作業;日最高氣溫達到37℃以上、40℃以下時,用人單位全天安排勞動者室外露天作業時間累計不得超過6小時,連續作業時間不得超過國家規定,且在氣溫最高時段3小時內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業;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37℃以下時,用人單位應當采取換班輪休等方式,縮短勞動者連續作業時間,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業勞動者加班等。

          進行間斷性防暑降溫

          據市應急管理局介紹,在正當午的時候,用人單位切忌為了趕工期、趕任務,讓員工連續作業,必須進行間斷性防暑降溫。防暑降溫用品切忌不要是冰鎮飲料或者礦泉水,因為劇烈降溫會對人腦產生損傷,會出現偏頭疼。

          作業現場必須有人負責勞動情況監視,一旦發現異常,迅速處置。中暑前兆通常是人的動作開始緩慢,變得慵懶,講話吐字開始模糊。發現有人中暑,應迅速將中暑人員轉移至陰涼通風的地方,解開衣服,脫掉鞋子,讓其平臥,頭部放低,保持患者呼吸暢通;用涼水或50%酒精擦其全身,直到皮膚發紅,血管擴張以促進散熱、降溫;能飲水的患者應鼓勵其多喝涼開水或其他飲料,不能飲水者,應及時送往醫院治療。

          此外,高溫天氣工作人員心情不好時,身體患有高血壓、心臟病,恐高癥者不準進行高處作業;外腳手架、腳手板、安全網未同步跟上即安全條件不具備時,不準高空作業。

          用人單位要做好應對

          面對高溫天氣,用人單位應該做些什么呢?

          市應急管理局介紹,在高溫天氣來臨之前,用人單位應當對在高溫天氣里作業的勞動者進行健康檢查,對患有心、肺、腦血管性疾病、肺結核、中樞神經系統疾病及其他身體狀況不適合高溫作業環境的勞動者,應當調整作業崗位。職業健康檢查費用由用人單位承擔。用人單位不得安排懷孕女工在35℃以上的高溫天氣期間從事室外露天作業。

          此外,用人單位應當根據天氣,調整作息時間,為高溫作業、高溫天氣作業的勞動者供給足夠的、符合衛生標準的防暑降溫飲料及必需藥品,不得以發放錢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溫飲料,而且防暑降溫飲料不得充抵高溫津貼。

          [責任編輯:林春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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