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鯉城:無證駕駛機動三輪車上路罰1000元并處拘留
近段時間,媒體持續關注電動三輪車闖紅燈、超員載客、逆向行駛、占道停放等亂象。對此,鯉城、豐澤的相關部門分別開展了多次專項整治行動,嚴厲打擊和查處。昨日,鯉城區“共建美好古城”城市秩序整治提升“5+1”行動指揮部開展中心城區非法營運三輪車及車輛占道經營第四次專項整治行動,共查處顯見型交通違法行為51處,查處從事非法營運活動的無牌無證電動(燃油)三、四輪和人力三輪車24輛,查處流動攤點6處、占道經營汽車2輛。
兵分三路 再查電動三輪車非法上路
昨日15時30分,鯉城區城管局、交警大隊、區市場監管局和公安分局等多個部門共出動百余名執法人員,以城西路西街路口、九一街百源路路口、義全街天后路口為中心,兵分三路開展整治行動。
電動三輪車非法上路被查處
記者在義全街天后路口看到,僅十幾分鐘就有十幾輛人力三輪車、電動三輪車被攔下。這些上路行駛的電動三輪車均無牌照,有的甚至私自改裝,安裝貨架、雨棚,其中幾輛電動三輪車載滿貨物。
“電動三輪車屬于無牌上路,很多駕駛員也沒有取得駕駛證,安全隱患很大。”鯉城交警告訴記者,在本次整治活動中,他們還對人力三輪車的牌照和使用情況進行核查,發現許多人力三輪車存在加裝電機等私自改裝的情況。改裝后的三輪車速度明顯提升,但是剎車系統承受不住這么快的速度,存在很大的安全隱患。
在整治現場,交警對暫扣車輛信息進行采集,并填寫公安交警暫扣車輛完整信息采集表,當事人按規定處罰后憑車輛合格證、購車發票等相關合法憑證到違法暫扣車輛停車場取回車輛。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交警部門對未依法取得牌證的機動三輪車上路行駛的,扣留車輛并對駕駛人處200元罰款、記12分;對無機動車駕駛證駕駛機動三輪車的,予以1000元罰款,處15日以下拘留;對駕駛拼裝機動三輪車上路行駛的,予以收繳,強制報廢,對駕駛人處以2000元罰款,有駕駛證的并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嚴查嚴控 定點查控與流動巡查結合
據悉,此次行動采取在中心城區主要出入口定點查控與流動巡查相結合的方式,對從事非法營運活動的無牌無證電動(燃油)三、四輪和人力三輪車等重點車輛嚴查嚴控,一經查獲一律依法暫扣車輛,嚴查嚴管,有效提高古城區道路通行能力,全面提升了古城旅游核心區秩序。
經過四輪專項整治,鯉城區中心城區非法營運三輪車及車輛占道經營整治已進入長效化常態化管理階段,各部門將按照“5+1”整治聯動機制繼續對非法上路、非法占道的機動三輪車和非法運營、非法拼裝和改裝的機動三輪車開展綜合性治理。鯉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工作人員表示,將繼續做好源頭清理整頓工作,規范電動車市場秩序,加強市場監管,嚴防“三無”電動車和非法改裝電動車流入市場。對于現場收集的案件信息將落實跟蹤查處,并通過定期組織開展新規培訓以提高經營者法制觀念,讓其知法、懂法,自覺做到守法經營。
泉州晚報記者 張曉明 實習生 宋堯 文/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