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通報2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
泉州網9月13日訊(記者許雅玲)中秋已至,國慶臨近,為加強警示教育,嚴明黨的紀律,凈化節日風氣,泉州市紀委監委通報近期查處的2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
泉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泉港大隊副大隊長林萬通違規公車私用問題。2015年2月至2016年3月期間,林萬通先后10次私自駕駛公車前往福州、廈門、三明等地辦理私事,并用公款報銷個人私用公車時產生的燃油費1575元、高速公路通行費1275元,共計2850元。2019年6月,林萬通受到黨內警告處分,并追繳違規使用公車產生的費用。
晉江市金井鎮玉山村黨支部原副書記洪清傳違規操辦兒子婚宴問題。2018年1月19日,洪清傳向組織報備為其子結婚設宴15桌。1月24日婚禮當天設宴13桌,次日利用女方辦理返親宴機會再次設宴20桌,共設宴33桌,比向組織報備的桌數超出18桌,造成不良社會影響。2019年3月,洪清傳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通報指出,節日假期是“四風”問題的易發期,更是作風建設的檢驗期。全市廣大黨員干部務必以案為鑒、引以為戒,繃緊作風紀律這根弦,切實增強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思想自覺、政治自覺、行動自覺。全市各級黨組織要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保持政治定力,以開展“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為動力契機,把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糾治“四風”工作貫穿主題教育全過程,各級領導干部要以中央紀委和省紀委近期公開曝光的典型問題為鑒,舉一反三,開展節前廉政提醒教育,引導黨員干部受警醒、知敬畏、懂規矩、守底線,牢記初心使命,鍥而不舍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
通報要求,全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結合“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和《關于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批示精神深入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工作意見》的要求,繼續發揚斗爭精神,鍥而不舍狠抓作風,針對違規吃喝、公款旅游、公車私用、違規收送禮品禮金等節日期間易發多發問題,采取有力措施,有針對性地開展監督檢查和“1+X”專項督查。對發現的節日期間“四風”問題優先處置、快查快辦,對不收斂、不收手、頂風違紀者,從嚴從重查處,公開通報曝光,不斷釋放越往后執紀越嚴的信號,推動治理“四風”工作高質量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