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獅公路分局:加強多方協作 保護路產路權
2019-09-17 15:48:20 來源:泉州公路 責任編輯:黃如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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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石獅公路分局路政人員接石獅交警大隊電告,國道358線靈秀鎮仕林村路段發生事故,造成波形防護欄、護欄柱及邊溝損壞。
路政人員在聯系到當事人后,會同其前往現場,經勘驗,事故現場共損壞波形防護欄32米,護欄柱10根,石砌邊溝22米。
隨后,當事人同路政人員前往路政大廳辦理賠補償手續,面對近兩萬元的賠補償款,當事人有些遲疑,在路政人員通過陽光價費公示牌向其介紹收費標準,并告知《公路法》《公路安全保護條例》的相關規定后,其及時繳納了賠補償款。
同時,石永公路站養護人員迅速趕往現場,擺放警示標志,排除安全隱患,確保該路段公路的安全暢通。
法條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八十五條規定:違反本法有關規定,對公路造成損害的,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
對公路造成較大損害的車輛,必須立即停車,保護現場,報告公路管理機構,接受公路管理機構的調查、處理后方得駛離。
《公路安全保護條例》第七十一條第一款規定:造成公路、公路附屬設施損壞的單位和個人應當立即報告公路管理機構,接受公路管理機構的現場調查處理;危及交通安全的,還應當設置警示標志或者采取其他安全防護措施,并迅速報告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
文:曾佳鋒
圖:曾佳鋒 吳金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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