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嚴禁以各種形式提前征稅收費
中新網客戶端北京9月30日電(記者 李金磊)9月30日,國家稅務總局辦公廳下發《關于堅持組織收入原則 確保減稅降費政策進一步落地見效的通知》,要求嚴格依法依規征稅收費,嚴禁以各種形式提前征稅收費。
嚴格依法依規征稅收費
通知指出,各地稅務機關要牢固樹立落實減稅降費是政治任務、硬任務的理念,強化依法行政意識,嚴格依法依規征稅收費,嚴肅組織收入工作紀律,嚴守依法征稅底線。
通知要求,堅持做到“三個務必、三個堅決”:務必把該減的稅減到位、務必把該降的費降到位、務必把該征的稅費依法依規征收好,堅決打擊虛開騙稅、堅決不收“過頭稅費”、堅決做好留抵退稅工作。
嚴禁以各種形式提前征稅收費
各地稅務機關要嚴格規范組織收入和稅收征管行為,嚴禁以各種形式提前征稅收費,不折不扣落實各項稅費減免政策。
通知要求,不得違規向企業預征稅款,不得在年度內隨意變更征收方式,不得在法定申報期前征收稅款,不得采取大規模集中清欠、行業性大面積檢查等與減稅降費大勢不符的做法。
通知明確,對違反組織收入工作紀律、違法違規增加稅收收入的,要嚴肅問責相關單位和責任人。(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