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加強電動自行車綜合治理 未獲CCC認證車輛不得上牌
州網10月14日訊 (記者王金植 通訊員魏向群)日前,泉州市安全生產委員會印發《加強電動自行車綜合治理工作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通過建立健全“政府牽頭、部門聯動、全民參與”的電動自行車管理體系,在源頭治理和綜合治理方面雙管齊下,著力解決生產、銷售和使用超標電動自行車的突出問題,改變電動自行車管理無序狀況,維護道路交通安全秩序,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
不符合國標的不得注冊登記
“方案”要求,在全省統一電動自行車產品目錄之前,相關部門要對已公布的非機動車產品目錄進行審查清理,對不符合新國標、未獲電動自行車強制性產品認證(CCC認證)的目錄車型全部作廢。及時更新目錄并向社會公布,確保目錄內的電動自行車產品型號全部符合新國標,不得擅自放寬電動自行車技術標準或擴大產品型號目錄范圍。對銷售未納入公告目錄的電動自行車的,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要依法依規嚴格處理,從源頭上杜絕未納入公告目錄電動自行車流通市場。
公安部門要嚴禁為未獲CCC認證車輛登記上牌。對不符合新國標要求的,一律不得注冊登記,并將違規生產、銷售企業和產品情況通報工信、市場監管部門。指導各鄉鎮、村(居)委會清理排查本轄區未注冊登記的電動自行車數量,并通過增設牌證辦理點、簡化辦理程序、推行電動自行車“帶牌銷售”等方式,為群眾辦理登記提供便利服務。
不得銷售超標電動自行車
“方案”提出,市級市場監管和工信部門要指導各地嚴把生產源頭關,加強對企業生產活動的監管,督促企業嚴格按照新國標生產,不得生產超出國家標準的電動自行車。市場監管部門要加強CCC認證管理,加強對認證機構和生產企業檢查,確保產品一致性,避免不符合新國標的車輛獲得CCC認證并流入市場。要加大對電動自行車生產企業的生產活動的檢查和執法力度,發現生產企業存在問題的,由認證機構依法對認證證書作出處理直至撤銷認證證書,由市場監管部門依法責令停止生產并予以罰款、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依法吊銷營業執照;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市級市場監管部門要指導各地嚴把銷售源頭關,依法加強電動自行車銷售環節的監督檢查,嚴厲查處違法銷售不符合新國標、未獲得CCC認證的電動自行車,以及非法改裝、拼裝、篡改電動自行車的行為,確保銷售的電動自行車符合法律、法規和新國標的要求。對銷售超標電動自行車的,要依法責令停止銷售,并予以罰款、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依法吊銷營業執照;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大力改善道路通行條件
“方案”要求,大力保障非機動車通行路權,提升非機動車道建設改造標準,明確城市新改建道路非機動車道寬度,確保非機動車道的平整性和延續性。非機動車、行人密集的新改建公路和城市出入口的新改建公路應當根據需要和現場情況設置非機動車道。加強道路交叉口交通渠化設計,完善電動自行車等非機動車過街設施,設置足夠面積的非機動車過街囤積區,有條件的地方應在等待區設置林蔭綠化、遮陰蔽雨等設施,保障和引導非機動車路口規范通行。
此外,要完善城市交通智能化管理系統建設,精細機動車和非機動車的時空銜接和交通流微循環,提高通行效率。在交通流量較大的次干道以上道路視情設置機非分隔設施,優化非機動車道通行空間和設施環境,著力解決“人非共板”“機非混行”問題。
值得一提的是,還將加快公共交通體系建設,深化推進公用或共享自行車系統建設,引導社會形成“公共交通為主、公用或共享自行車為輔”的綠色出行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