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親生兒遺棄醫院2年 “失聯”父母雙雙獲刑并被撤銷監護權

          2019-11-29 17:10:28 來源: 中國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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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將親生兒遺棄醫院2年“失聯”父母雙雙獲刑并被撤銷監護權

          丁丁被送往上海市兒童福利院,展開新生活。 張亨偉 攝

          中新網上海11月29日電 (記者 張亨偉)29日下午,經過各方的努力,被親生父母遺棄的丁丁正式被上海市兒童福利院接收,展開新的生活。在被遺棄這兩年多的時間里,從兒童醫院到福利院,從檢察官到志愿者,可愛的丁丁在社會各界的關懷中慢慢長大。而狠心拋棄她的父母,最終也受到了法律的懲罰。

          據上海市普陀區檢察院介紹,2018年10月,未檢組在走訪兒童醫院時獲悉,有一本市戶籍女童丁丁(化名)在符合出院條件后被遺棄在醫院長達一年有余。丁丁出生當天由其父親送往醫院救治,后父母親雙雙“失聯”。

          普陀區檢察院在開展初步調查取證工作后,于2018年10月20日將該涉嫌遺棄犯罪的線索移送普陀公安機關,公安于同年11月4日立案偵查。

          丁丁被送往上海市兒童福利院,展開新生活。 張亨偉 攝

          丁丁被送往上海市兒童福利院,展開新生活。 張亨偉 攝

          到案后,女童母親、犯罪嫌疑人于某對自己將丁丁遺棄在醫院的事實供認不諱;女童父親、犯罪嫌疑人陸某拒不承認自己的遺棄行為。

          據悉,2017年上半年,懷有七個月身孕的于某突然早產,并在家中廁所產下一名女嬰。送院后,于某處于昏迷狀態。等她醒來后,從陸某處得知孩子早產,已送到兒童醫院治療。三天后于某出院。

          據上海市兒童醫院介紹,早產女嬰經診斷為:新生兒呼吸窘迫癥、新生兒肺炎、極低出生體重兒等癥。當時立即被醫院收治。一個月后,女嬰病情穩定符合出院條件后,醫院多次以電話或信函形式要求犯罪嫌疑人陸某、于某來院辦理出院手續,要求其將女嬰領回,二人以各種理由拒絕。

          眼見著丁丁被遺棄在兒童醫院近二年時間,為此,普陀區檢察院未檢組的承辦檢察官多方協調,于2019年5月22日委托區民政局將她從兒童醫院接出來,送往上海市普陀區社會福利院予以臨時照料。

          丁丁被送往上海市兒童福利院,展開新生活。 張亨偉 攝

          丁丁被送往上海市兒童福利院,展開新生活。 張亨偉 攝

          為了給孩子創造更好地成長環境,福利院專門設置困境兒童救助站,由全國勞模為首的四名護工組成專職陪護小組,輪流照料,并為丁丁設置了課程表,對她進行簡單的啟蒙教育。

          今年7月15日,陸某、于某因涉嫌遺棄罪被普陀區檢察院提起公訴。同年8月30日,普陀區法院采納指控意見,依法分別判處陸某、于某有期徒刑八個月和六個月。

          普陀區檢察院認為,陸某、于某具有法定撫養未成年子女的義務,卻拒不履行監護職責,將其女遺棄在醫院長達一年八個月,構成遺棄罪,嚴重侵害了未成年人的權益。且陸某具有多次吸毒和盜竊的前科劣跡,其在丁丁住院期間仍兩次因吸毒被公安機關行政拘留。應依法撤銷二人的監護人資格。

          丁丁被送往上海市兒童福利院,展開新生活。 張亨偉 攝

          丁丁被送往上海市兒童福利院,展開新生活。 張亨偉 攝

          同年11月2日,由普陀區檢察院出庭支持起訴,普陀區社會福利院提起的申請撤銷陸某、于某監護權一案,在普陀區法院開庭審理。普陀區法院依法撤銷路某、于某的監護人資格,指定上海市兒童福利院為其臨時監護人。

          接下來,普陀區檢察院也將幫助醫院和福利院向丁丁的生父母追索照料期間產生的撫養費。(完)

          [責任編輯:林春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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