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8年—2018年,泉州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長141倍
新中國成立70年來,泉州經濟、社會各項事業取得巨大成就。尤其是改革開放以來,泉州經濟步入“快車道”,連續20年GDP福建居首。根據國家統計局泉州調查隊發布的數據,在經濟快速發展帶動下,全市城鄉居民生活也發生歷史性巨變。□泉州晚報記者蔡紫旻 通訊員欒佳蓉 黃曉丹
城鄉居民收入連上新臺階
泉州城鄉居民收入從“一窮二白”到長期位列全省第一方陣。全市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從1978年的324元,增加到2018年的46111元,增長141.3倍,年均增長13.2%;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從1978年的75元,增加到2018年的20277元,增長269.4倍,年均增長15%。
具體而言,泉州城鄉居民收入增長分成四個時期。
新中國成立初期30年間,居民生活初步得到改善,總體上仍處于奮力爭取溫飽的階段。
1978年年底,改革開放號角吹響神州大地。1986年,泉州利用僑鄉優勢,把引進外資與發展鄉鎮企業緊密結合起來,農村工業化序幕悄然拉開,農民收入顯著增長——先后于1980年、1988年進入“百元”“五百元”時代,1991年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達到902元,比1978年增長了11倍。市區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于1982年首超500元,1986年越過千元大關,1991年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達到1876元,比1978年增長4.8倍。
1992年后,泉州人民進一步解放思想,在城鎮,非公有制經濟迅速發展,國企改革不斷深化,城鎮居民收入來源不斷拓寬,特別是2002年—2012年間,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連上三個臺階:依次突破萬元、兩萬元、三萬元關口,2012年達32283元,比1991年增長16.2倍。在農村,農民收入繼1992年、2003年突破千元、五千元關口后,于2011年成功突破萬元大關,2012年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達11915元,比1991年增長12.2倍。
黨的十八大以來,城鄉居民實現持續增收。泉州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從2012年的32283元,增加到2018年的46111元,年均增長6.1%。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從2012年的11915元,增加到2018年的20277元,年均增長9.3%。
收入來源由單一向多元發展
70年來,我市經濟高速增長,居民收入同步增加,改變了過去“城鎮靠工資,農村靠工分”現狀,收入來源由單一走向多元。
新中國成立初期到改革開放前,職工工資一直是城鎮居民收入來源的絕對主體,1981年,泉州市區職工工資收入占實際收入比重約為82%。
改革開放后,城鎮居民經營凈收入比重顯著提升。2018年,泉州城鎮居民人均工資性收入26684元,比2002年增加18879元,占可支配收入比重由2002年77.3%下降至57.9%;人均經營凈收入10592元,比2002年增加9922元,占可支配收入比重由2002年6.6%上升至23%。上世紀九十年代,資本市場與房地產市場的蓬勃發展進一步豐富了泉州人民的投資渠道,利息、理財收益、出租房屋收入形成了財產凈收入的主要來源,2018年,泉州城鎮居民人均財產凈收入5248元,占比11.4%。同時,民生領域的投入力度持續增加,全市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連續15年上漲,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和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等多次提高,促進城鎮居民轉移凈收入增長,2018年,泉州城鎮居民人均轉移凈收入3588元,占比7.7%。
新中國成立初期到改革開放前,農村居民收入主要從集體統一經營中獲取。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推行后,農戶以家庭為單位向集體組織承包土地等生產資料,經營收入增加明顯。
近年來,經營收入已成為農村居民收入的重要來源。2018年,泉州農村居民人均經營凈收入7354元,占比36.3%。大量鄉鎮企業遍地開花,農民務工收入逐漸成為居民收入的主體。2018年,泉州農村居民人均工資性收入10806元,占比53.3%。此外,農村居民轉移凈收入穩步增長,2018年,泉州農村居民人均轉移凈收入1785元,占比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