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交警嚴查酒駕醉駕 12月以來查處酒駕321起醉駕144起
(東南早報記者傅恒 通訊員王唯佳 趙美媛)為嚴厲打擊酒駕、醉駕,泉州交警持續保持高壓嚴管態勢,開展酒駕天天查行動。據了解,12月以來,泉州各地公安交警部門共查處酒駕321起,醉駕144起。
13日晚,在黃龍大橋與江濱南路路段,鯉城大隊二中隊執勤民警姚志鵬帶領執勤人員開展酒駕夜查行動時,查獲一起飲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交通違法行為。當晚9時52分許,張某駕駛一部重型自卸貨車行經卡點時被交警攔下檢查,民警聞到張某身上有濃重的酒味,就對其進行酒精檢測,經檢測,張某體內血液中酒精含量達到79.03毫克/100毫升,屬于飲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張某告訴民警,他當天中午在公司與老鄉吃飯時喝的酒,當時他大概喝了一杯容量為100毫升的42度老村長白酒,12時左右飯局結束后,張某便在宿舍稍作休息,直到晚上9點左右,接到出車任務的張某覺得自己酒退得差不多了就僥幸上路載貨,沒想到遇到交警查酒駕。張某的行為屬于飲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他不僅將面臨5000元的高額罰款,自己來之不易的A2駕駛證還將被吊銷,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這份駕駛員的工作算是沒了。得知自己酒駕營運車行為帶來的高昂法律代價,張某悔不當初。
12日上午9時47分許,石獅交警大隊執勤人員在子芳路與寶島路路段正常執勤時,送餐員雷某駕駛車輛贛ES5***普通二輪摩托車經過,執勤人員聞到其身上有酒味。民警現場對雷某體內酒精濃度進行檢測,結果為87毫克/ 100毫升,達到醉酒標準,雷某的行為屬于醉酒駕駛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10日晚上11時許,在德化縣三角街佳美大廈前,莊某燕駕駛無牌普通二輪摩托車載著一名小孩,被在該路口執勤的德化交警大隊民警攔下。經酒精測試儀檢測,其體內酒精濃度為44毫克/100毫升,達到酒駕標準。目前,莊某燕被德化交警大隊民警依法處以駕駛證記37分,罰款1520元,同時扣留車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