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晉江國際機場發布提示: 凈空保護區禁飛“低慢小”升空物
(泉州晚報記者張曉明)近日,泉州晉江國際機場發布提示,2020年春節將至,為保障泉州晉江國際機場飛行安全,確保節日期間,不發生因無人機、氣球等升空物造成的航空不安全事件,請一切單位和個人禁止在機場凈空保護核心區域內施放低空慢速小型航空器具和空飄物,在地面以及空中進行起降、飛行活動。
據了解,泉州晉江國際機場凈空保護核心區域范圍主要涵蓋本市以下區域:豐澤區東海、城東;晉江市青陽、梅嶺、西園、羅山、新塘、靈源、陳埭、西濱、池店、安海、永和、東石;石獅市靈秀、寶蓋;泉州臺商投資區洛陽等。
擁有民用小型航空器和空飄物的單位和個人應當遵守《通用航空飛行管制條例》,依法向當地民航和部隊空域管理部門申報飛行計劃,并嚴格按照獲批的時間、空域和高度飛行。
未經批準擅自飛行、未按批準的飛行計劃飛行、不及時報告或者漏報飛行動態、未經批準飛入空中限制區和空中危險區,有以上違規行為的單位或個人,由公安機關、民航等部門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予以處罰,造成重大事故或者嚴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根據《民航機場管理條例》第七十九條規定,在機場凈空保護區域放飛影響飛行安全的鳥類,升放無人駕駛的自由氣球、系留氣球、放風箏和其他升空物體,情節嚴重的,將處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
此外,《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三條第一款第四項明確指出,非法攔截或者強登、扒乘機動車、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響交通工具正常行駛的,處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500元以下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