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銀行視企業復工情況調整還款安排
泉州市金融監管局、市財政局、人民銀行泉州市中心支行、泉州銀保監分局多項政策應對疫情
泉州網2月10日訊(記者王樹帆 通訊員黃棉棉 龔新民)為幫扶企業應對突如其來的疫情,泉州市于日前發布的“惠企九條”措施涉及多項金融舉措。不僅如此,市金融監管局、市財政局、人民銀行泉州市中心支行、泉州銀保監分局還聯合發出《關于金融支持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切實做好疫情防控期間資金保障和金融服務。
優先審批銀行業機構因支持疫情防控需要的再貼現申請,原則上不對票據類型、單張票面金額設置限定條件,簡化審批流程,盡早發放到位。優先運用再貸款、常備借貸便利等貨幣政策工具滿足地方法人金融機構合理流動性需求,鼓勵地方法人金融機構運用再貸款資金定向優先支持疫情防控工作;相關限額不足時,可先電話申請、后補材料。
建立財庫銀協同工作機制,啟動國庫支付應急機制及防疫資金撥付綠色通道,確保資金匯劃渠道暢通和國庫業務相關系統運行安全穩定,保障疫情防控資金快速、準確、安全撥付。減免銀行業機構通過人民銀行支付系統辦理防控疫情相關款項匯劃費用。
對衛生防疫、醫藥用品等疫情防控物資進口事項,銀行業機構應按照特事特辦、急事急辦、隨到隨辦、事后報備的原則,開通綠色通道,簡化進口購付匯業務流程、材料及相關手續,切實提高辦理效率。銀行業機構需辦理與疫情防控有關的其他特殊外匯業務,事先與市外匯局溝通后即可辦理。
對疫情防控涉及的衛生防疫、醫藥產品制造及采購、科研攻關等企業優先傾斜信貸資源,建立、啟動快速審批通道,主動減費降利,壓縮申貸、審貸、放貸時間。鼓勵金融租賃公司加大對涉及疫情防控、居民生活、交通運輸等領域企業的信貸支持力度;在辦理疫情防控相關醫療設備的金融租賃業務時,鼓勵緩收或減收相關租金和利息。
建立受困客戶金融服務主動響應機制,“靠前兩步”主動摸排受困企業情況,及時了解金融訴求。銀行業機構應結合企業復工情況,主動協商調整還款安排。對受疫情影響暫時受困企業,不得盲目抽貸、斷貸、壓貸,對受疫情影響嚴重到期還款困難的企業,可予以展期或續貸,適當下調貸款利率、增加信用貸款和中長期貸款。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應切實發揮融資增信服務作用,降低擔保費。對受疫情影響暫時失去收入來源的人群,靈活調整住房按揭、信用卡等個人信貸還款安排,合理延后還款期限。受疫情影響的個人創業擔保貸款可展期一年,并繼續享受財政貼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