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檢以涉嫌受賄罪對河北省原副省長李謙決定逮捕

          2020-02-14 12:23:48 來源: 中國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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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網2月14日電 據最高檢官方微信消息,河北省人民政府原黨組成員、副省長李謙涉嫌受賄一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日前,最高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李謙作出逮捕決定。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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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謙。圖片來源:人民網

          李謙簡歷

          李謙,男,漢族,1960年3月生,石家莊晉州人,1983年5月入黨,1976年3月參加工作,省委黨校在職研究生班經濟管理專業畢業,黨校研究生學歷。

          1976.03-1978.12 晉縣萬莊村下鄉知青

          1978.12-1986.05 省軍區教導大隊學員、深澤縣人民武裝部干事

          1986.05-1988.11 深澤縣委辦公室資料員、副組長、組長

          1988.11-1989.03 共青團深澤縣委副書記

          1989.03-1989.10 石家莊地委研究室副主任科員

          1989.10-1992.12 石家莊地委辦公室副科級、正科級、副處級資料員

          1992.12-1995.02 趙縣縣委常委、副縣長

          (1991.09-1994.07在南京政治學院馬克思主義原理專業學習)

          1995.02-1997.01 石家莊市郊區區委常委、副區長

          (1993.08-1995.12在中央黨校領導干部函授班經濟管理專業學習)

          1997.01-1997.02 石家莊市郊區區委副書記、代區長

          1997.02-1998.01 石家莊市郊區區委副書記、區長

          1998.01-2000.11 新樂市委書記

          (1997.09-2000.01在省委黨校在職研究生班經濟管理專業學習)

          2000.11-2001.03 石家莊市郊區區委書記

          2001.03-2001.07 石家莊市裕華區委書記

          2001.07-2006.03 保定市委常委、宣傳部部長

          2006.03-2009.11 保定市委常委、副市長(分工政府常務工作)

          2009.11-2010.01 保定市委副書記、副市長、代市長

          2010.01-2012.12 保定市委副書記、市長

          2012.12-2017.03 衡水市委書記

          2017.03-2017.04 河北省政府副省長、黨組成員,衡水市委書記

          2017.04- 河北省政府副省長、黨組成員

          八屆、九屆河北省委委員

          2019年8月27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通報:河北省政府黨組成員、副省長李謙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人民網資料 截至2019年8月)

          [責任編輯:黃如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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