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A級旅游景區實行分類分期安全有序開放
關于 A 級旅游景區分類分期安全有序開放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泉州開發區、泉州臺商投資區管委會,市直有關單位:
根據文化和旅游部《旅游景區恢復開放疫情防控措施指南》, 結合泉州市《關于進一步落實疫情分區分級精準防控和加快推動復工復產工作的通知》(泉防控指辦〔2020〕76 號)要求,泉州市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應急指揮部疫情防控和復工復產工作服務小組3月15日發布關于A 級旅游景區實行分類分期安全有序開放的通知,具體開放時間由當地黨委、政府決定。
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自然類、大空間的 A 級旅游景區可恢復開放(景區內的大空間區域優先開放,容易形成人員聚集的室內項目延后開放);室內場館和以室內參觀為主的A級旅游景區暫緩開放(積極做好適時開放準備)。
二、A 級旅游景區恢復開放前應提前做好《旅游景區新冠肺炎防控應急預案》,嚴格落實《旅游景區恢復開放疫情防控措施指南》,明確疫情防控應急措施和處置流程。旅游景區主要負責人是景區疫情防控的第一責任人,要確保各項措施執行到位,發現異常情況按預案及時處置并上報。
三、采取預約入園、入園必檢、流量限制、分散游覽等防控措施,落實入園實名登記制度,做到發現異常可查詢、可追蹤。優化設置游覽線路,加強游客秩序管理,游客經測量體溫正常、佩戴口罩后方可進入景區,做到不扎堆、不聚集。景區日接待量不超過最大承載量的 50%。景區要積極利用智慧手段和大數據, 做好游客入園登記和動態監測。
四、嚴格景區員工上崗工作規范和場所公共衛生防控,加強景區員工健康監測和管理,實行“一進一測一登記”制度,進入景區前須檢測體溫,嚴格落實“戴口罩、勤洗手、保距離”要求。準備必要的藥物和防護物資,加強清潔消毒,垃圾分類處理、日產日清。 對景區交通和設施設備進行安全檢查,確保符合恢復運營條件和安全管理要求。
五、通過官方網站、微信公眾號、游客中心、廣播、電子顯示屏等,及時發布景區恢復開放管理措施和疫情防控知識。
泉州市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應急指揮部
疫情防控和復工復產工作服務小組
2020 年 3月 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