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發布新版《中央定價目錄》 定價項目縮減近三成
中新社北京3月16日電 (記者 周銳)中國國家發改委16日發布消息稱,該機構已對《中央定價目錄》(2015年版)進行了修訂,修訂后的定價項目縮減近30%,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
《中央定價目錄》是規范中國國務院有關部門定價權限和范圍的清單。
據介紹,修訂內容主要集中在三個方面:一是鞏固近年來價格和收費改革成果。刪除2015年以來國家明確放開或取消的價格和收費項目,主要涉及鐵路、民航、港口、郵政、銀行,以及食鹽、代辦簽證服務、國家儲備糖肉交易服務、增值稅稅控系統產品及維護服務、學歷學位認證服務、公民身份認證服務等領域。
二是突出壟斷環節定價監管和競爭性環節價格市場化改革方向。如電力和天然氣價格,按照“放開兩頭、管住中間”的改革思路,將“電力”項目修改為“輸配電”,“天然氣”項目修改為“油氣管道運輸”。
三是根據機構改革職責調整定價職責。如對部分特殊藥品及血液的定價部門,根據機構改革職責進行了調整。
國家發改委指出,此次《中央定價目錄》的修訂,充分反映了2015年以來價格改革取得的顯著進展。目前,中國已形成以市場調節為主的價格機制,市場調節價的比重超過97%。
國家發改委相關負責人介紹說,修訂后的《中央定價目錄》主要包括輸配電、油氣管道運輸、基礎交通運輸、重大水利工程供水、重要郵政服務、重要專業服務、特殊藥品及血液等7類16項,保留的政府定價項目主要有以下幾點考慮:
一是網絡型自然壟斷環節。對網絡型自然壟斷環節實行嚴格的政府價格成本監管,是成熟市場經濟國家的通行做法。本次保留的輸配電、油氣管道運輸、重大水利工程供水等,均屬此類。
二是重要公用事業和公益性服務。此類定價項目涉及基本民生需求,與人民群眾利益密切相關,如居民和農業用電、基本郵政服務、商業銀行基礎服務、銀行卡刷卡手續費、特殊藥品及血液等。
三是暫不具備市場化競爭條件的領域。對處于過渡時期,目前尚不具備市場化競爭條件的個別商品和服務,暫時保留政府定價,同時進一步明確市場化改革方向。(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