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境外來陜返陜公民集中隔離14天 費用個人承擔

          2020-03-17 10:03:18 來源: 中國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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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網3月17日電 據陜西省衛健委網站消息,陜西省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領導小組16日發布《關于進一步加強境外來陜返陜人員疫情防控的通告》,通告明確,從3月17日零時起,境外來陜返陜的中國公民或外國公民,通過境外直接進入或從國內其他城市中轉進入陜西省,必須第一時間主動將本人基本信息、健康狀況、活動軌跡向車站、機場等檢疫人員和社區工作人員如實報告,并積極配合有關單位做好核酸檢測、集中隔離14天等疫情防控措施,相關費用由個人承擔。

          陜西省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領導小組

          關于進一步加強境外來陜返陜人員疫情防控的通告

          境外輸入疫情風險不斷加大,為有效防范和應對境外新冠肺炎疫情輸入,切實保障廣大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現就進一步加強境外來陜返陜人員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一、從3月17日零時起,境外來陜返陜的中國公民或外國公民,通過境外直接進入或從國內其他城市中轉進入我省,必須第一時間主動將本人基本信息、健康狀況、活動軌跡向車站、機場等檢疫人員和社區工作人員如實報告,并積極配合有關單位做好核酸檢測、集中隔離14天等疫情防控措施,相關費用由個人承擔。

          二、境外來陜返陜的中國公民或外國公民隔離期間如出現相關癥狀,要迅速做好個人防護,由各集中隔離點專車送發熱門診就診排查。檢查費用及確診病例、疑似病例的診療費用按醫保政策報銷。未參加醫療保險的人員,醫療費用原則上由患者個人負擔。

          三、全省各級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在得知有親屬、朋友及相關人員即將由境外來陜返陜的信息后,務必第一時間向本人所在單位報告情況,單位要第一時間將信息報告給當地縣(市、區)疫情防控部門。用工單位要按照“誰用工、誰負責”“誰經營、誰負責”的原則,主動向所在鄉鎮、街道、社區報告境外來陜返陜人員信息。對隱瞞接觸史、旅居史、謊報病情或拒不執行疫情防控措施,引發新冠肺炎疫情傳播或造成傳播危險的境外來陜返陜人員,將依法嚴肅追究法律責任。

          四、鄉鎮、街道、社區、村組和接待單位、賓館酒店等必須做好境外來陜返陜人員的信息登記和健康登記,第一時間向當地縣(市、區)疫情防控部門報告,及時排查、管控入境人員并配合做好集中留觀等工作。對不按規定報告入境人員信息和落實防控責任的,將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五、群眾發現境外來陜返陜人員入境后不如實報告或不遵守隔離規定等線索,請向市、縣疫情防控指揮部舉報。各市、縣疫情防控指揮部要做好值班值守,開通專線電話,及時接聽相關人員行程報告和群眾舉報,依法依規做好管理服務。

          陜西省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領導小組

          2020年3月16日

          [責任編輯:林春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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