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減免房租減輕中小微企業負擔
(泉州晚報蔡紫旻 通訊員傅文輝)記者從市財政局了解到,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泉州市接連出臺惠企政策,切實減輕企業負擔,力撐中小微企業生產經營,全力推動企業復工復產。經初步統計,截止到目前,市直31個行政事業單位共計為287戶中小微企業(含個體工商戶)減免房租455萬元,已劃轉市開源公司經營管理的原有行政事業房產也為156戶中小微企業(含個體工商戶)減免房租458萬元。
今年2月,泉州市出臺《泉州市人民政府關于疫情防控期間支持中小微企業生產經營九條措施的通知》,對于疫情防控期間承租市屬國有資產用于經營性的用房,給予減免1個月租金。此后,省上出臺《福建省關于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扎實做好“六穩”工作的若干措施》基礎上,泉州市及時調整政策,進一步加大減免力度,迅速發出補充通知,在企業陸續復工之際,為全市中小微企業生產經營送上“加大租金減免力度”“加大電商獎補力度”兩條政策。
租金減免方面,在減免企業1個月租金的基礎上,再給予2個月的租金減半政策。對于疫情期間為承租的中小微企業減免租金的國家級、省級創業園、科技企業孵化器、創業基地等各類載體,在省級補貼基礎上,屬地政府再按減免租金總額的20%給予運營補貼,最高35萬元。值得一提的是,相較于省里相關政策,泉州市還增加了“省級以下的上述載體屬地政府可參照疊加后的標準執行”的表述,以此鼓勵各級關心支持企業發展,減輕企業負擔。與此同時,泉州市下發《泉州市財政局關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減免企業房租和做好防控資產保障工作的通知》,明確租金減免的享受對象、具體期限、辦理程序,簡化辦理手續,由市直各行政事業單位直接與承租戶簽訂減免協議,免辦理審批。
經初步統計,截止到目前,市直31個行政事業單位為287戶中小微企業(含個體工商戶)減免房租455萬元;已劃轉市開源公司經營管理的原有行政事業房產也為156戶中小微企業(含個體工商戶)減免房租458萬元。其中,泉州市生產力促進中心為34家孵化企業減租27萬元,市農業農村局為51戶個體工商戶減租9.84萬元,市公園管理中心為10家個體工商戶和小企業主減租69.54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