樸有天未按法院判決支付賠償金審判獲不處罰判決
2020-04-23 15:12:19 來源: 網易娛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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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3日,據韓媒,樸有天有關損害賠償金未支付的審判以不處罰結束。
22日,由議政府地方法院審理的樸有天有關損害賠償金未支付審判得出了“不處罰”的結論。不處罰判決通常在處罰不當或債務人在審判日期之前明確證明履行義務的情況下做出的。
樸有天當天參加了審判。樸有天因涉嫌于2016年在首爾江南區的娛樂場所及自家衛生間性侵女性而被4名女性起訴。樸有天在4起案件中均被判無嫌疑,并以誣告等方式損害他人名譽的罪名起訴了原告A某,但A某最終被判無罪。A某于2018年12月提起訴訟,要求樸有天賠償1億韓元的損失。
樸有天一次都沒有回應相關的審判和調解,首爾法院調解中心做出了強制決定,要求樸有天向A某支付5000萬韓元。由于樸有天沒有提出異議,雖然確定了調整案,但沒有進行賠償,而且也沒有提出財產明示申請,因此進行了“監置審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