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潮州10人涉黑案一審宣判 霸占海域“村霸”獲刑17年

          2020-04-24 15:19:36 來源: 中國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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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社廣州4月24日電 (索有為 張蝶)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4月24日通報,該省潮州市湘橋區人民法院24日依法對被告人吳楚濤等10人涉黑案作出一審公開宣判,以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敲詐勒索罪、尋釁滋事罪、非法占用農用地罪,數罪并罰,判處吳楚濤有期徒刑十七年,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其余9名被告人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十個月至四年,并處罰金。

          法院經審理查明,自2007年至2018年6月,被告人吳楚濤為爭奪鄉里勢力進而獲取非法經濟利益,以同鄉關系為紐帶,利用暴力、暴力威脅等手段在饒平縣所城鎮龍灣村一帶連續實施違法犯罪行為,逐步形成了以吳楚濤為組織、領導者的黑社會性質組織。該組織通過多次有組織地實施尋釁滋事、敲詐勒索、放火、故意傷害、非法占用農用地等違法犯罪活動,控制周邊漁民經濟收入的主要來源地,破壞鮑魚場正常建設,對當地從事生產、經營的民眾形成心理強制、威懾,致使合法利益受損的民眾不敢舉報、控告,嚴重破壞正常的生產經營和生活秩序。

          法院認為,以吳楚濤為首的犯罪團伙有組織地多次進行違法犯罪活動,攫取經濟利益,嚴重破壞經濟、社會生活秩序,具備黑社會性質組織的組織特征、經濟特征、行為特征和危害性特征,依法應當認定為黑社會性質組織。吳楚濤作為組織者、領導者,應當對該組織所犯的全部罪行承擔刑事責任,其他各成員應當對各自所犯的罪行承擔相應責任,遂作出上述判決。(完)

          [責任編輯:林春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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