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運輸部:吸取響水爆炸等?;肥鹿式逃?查缺補漏
中新網5月7日電 近日,交通運輸部在官網發布關于全面加強危險化學品運輸安全生產工作的意見,旨在認真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加強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工作的意見》要求,深刻吸取危險化學品領域重特大事故教訓,舉一反三,全面加強危險化學品運輸安全生產工作。
在強化安全生產風險管控方面,意見提出,要全面開展安全生產隱患排查,強化劇毒化學品、爆炸品、放射性物品等高危貨物運輸和重大危險源的安全隱患排查;認真吸取響水“3·21”等危險化學品典型事故教訓,對照行業安全生產職責,梳理存在的薄弱環節和漏洞,查缺補漏;嚴厲打擊危險貨物道路水路運輸非法違規行為,重點打擊無證經營、超范圍經營等行為;加強行業重大安全風險監測預警和應急準備。
此外,意見提到,嚴格危險貨物道路水路運輸及港口裝卸、儲存作業準入;加強重點環節安全管控,加強港口堆場、倉庫、罐區等危險化學品配套存儲場所行業職責范圍內的安全管理,嚴格危險化學品船舶裝卸、洗艙、過駁等作業環節的安全監管;港口危險化學品作業場所做到監測監控全覆蓋,加強危險化學品儲罐監測,涉及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和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的儲運設施自動化控制系統裝備率、重大危險源在線監測監控率均達到100%;強化長江干線危險化學品應急處置能力建設,重點推進建設區域性救助基地,南京基地突出危險化學品運輸應急處置特點。
強化企業主體責任上,《意見》稱,加強安全生產督查檢查執法,嚴禁客運車輛、船舶非法夾帶危險貨物,嚴厲查處違法違規從事危險貨物運輸的企業(車、船)和從業人員,并依法依規嚴肅處理;加大信用約束和獎懲力度,對存在夾帶、謊報、瞞報、匿報危險貨物運輸等嚴重危害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主觀故意行為的單位及其主要責任人,依法依規納入信用記錄,加強失信懲戒。
《意見》還提出,強化基礎支撐保障。嚴格落實港口危險化學品集中區域安全容量總量控制要求,從源頭上降低危險化學品運輸安全風險;健全法規制度,適時開展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港口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危險貨物道路運輸安全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規章在行業實施情況的系統評估。
在強化安全生產監管能力方面,《意見》明確,完善監管體制機制,結合實際制定修訂并嚴格落實個運輸方式危險貨物禁運目錄;建立健全危險貨物運輸執法及監管人員培訓制度,入職培訓不少于3個月,每年參加為期不少于2周的復訓;嚴把危險貨物運輸監管執法人員人員進入關,進一步明確標準條件,嚴格考試考核,擇優錄用;對檢查的問題和隱患,加強信息共享和結果應用,對違法違規情節嚴重的,依法依規加大處罰力度,提高企業違法違規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