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春縣被國務院辦公廳評為全國河湖長制工作激勵縣
2020-05-18 21:57:12 來源: 永春縣融媒體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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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對2019年落實有關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實干成效明顯地方予以督查激勵的通報印發。永春縣獲評全國河長制湖長制工作激勵縣。此項激勵在全國各市(地、州)和全國縣(市、區)各評選10個,永春縣是福建省唯一入選的縣(市、區)。
本次受激勵對象根據水利部《對河長制湖長制真抓實干成效明顯地方進一步加大激勵支持力度的實施辦法》進行推選,為2019年河湖長制推進力度大、河湖管理保護成效明顯的10個市及10個縣給予激勵支持,每個市給予4000萬,每個縣給予1000萬元的激勵資金,由水利部、財政部組織實施。
近年來,永春縣積極探索河湖治理管護機制模式,大力開展全域治水,河湖長制工作取得顯著成效:2017—2019年連續三年河湖長制工作考核位列全市第一名。同時,多措并舉推動河湖長制工作縱深開展。在全市率先發布河岸生態保護藍線規劃并劃定范圍;創新提出“五全六治”治水舉措,實施水系治理項目24個,打造示范河湖6個,國家、省、市控斷面Ⅲ類水質達標率100%;城市功能區水質穩定達標,縣級集中式飲用水水質達標率100%;入選全省綜合治水試驗縣,桃溪生態修復工程榮獲“中國人居環境范例獎”;建設縣級水生態文明館,創新電視云平臺、河長制110指揮中心、生態警察中隊、智慧河長管理體系,推動河長辦公標準化建設,多項工作走在全國、全省前列。
來源: 永春縣融媒體中心 攝像/記者 | 謝麗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