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宜黃104人涉黑案二審宣判 主犯維持死刑原判

          2020-06-06 10:12:12 來源: 中國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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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西宜黃104人涉黑案二審宣判主犯維持死刑原判(圖)

          6月5日,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依法對撫州宜黃陳輝民等12名被告人犯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殺人罪等上訴案二審公開宣判。 江西高院 攝

          中新網南昌6月5日電 (記者 王劍)5日,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依法對撫州宜黃陳輝民等12名被告人犯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殺人罪等上訴案二審公開宣判,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2019年11月27日,撫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該案一審宣判,以被告人陳輝民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殺人罪等20項罪名,數罪并罰,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以被告人陳輝發、王才進等11人犯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傷害罪等罪,數罪并罰,決定執行13年至22年不等有期徒刑,并處沒收個人財產或者罰金。

          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二審審理查明,以陳輝民等人為首的黑社會性質組織大肆進行故意殺人、故意傷害等違法犯罪活動,先后實施組織性犯罪活動91起、違法活動16起,造成6人死亡、3人重傷、17人輕傷,嚴重侵害公民個人生命、健康、財產;采取暴力手段非法斂財,不出資攫取多家公司大量股份,嚴重破壞當地經濟、社會秩序。

          6月5日,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對陳輝民等104人涉黑案二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江西高院 攝

          6月5日,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對陳輝民等104人涉黑案二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江西高院 攝

          二審審理認為,原審判決認定的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定罪準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序合法,遂作出前述裁定。

          陳輝民等人涉黑系列案共審理104名被告人,除此主案在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二審宣判外,其余92名被告人中,51名被告人在撫州市臨川區人民法院、廣昌縣人民法院一審宣判后全部服判,案件已生效;41名被告人在撫州市東鄉區人民法院、南城縣人民法院一審審理,部分被告人在宣判后提出上訴,撫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審理后公開宣判,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據院方介紹,鑒于疫情防控需要,本案采取“5G+云視訊線上庭審”方式宣判。上訴人、原審被告人、被害人親屬、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以及部分群眾在線旁聽。(完)

          [責任編輯:林春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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