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不退本金短時間騙得6200多萬元 團伙詐騙最高判15年

          2020-06-17 09:08:31 來源: 中國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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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資不退本金短時間騙得6200多萬元團伙詐騙最高判15年

          案件審理。檢察院提供

          中新網紹興6月16日電(記者 項菁 通訊員 董佳麗)吸引客戶購買期權,卻無法退還本金,短時間內騙取金額6200多萬元……6月16日,被告9人因涉嫌詐騙罪,被判刑3年至15年不等。

          2018年一天,愛好炒股的浙江諸暨朱女士接到電話,電話里“小楊”稱公司有賺錢項目。在其建議下,朱女士加了微信群,群里每天都有人發(fā)送獲利截圖,分享自己賺錢的信息……朱女士動了心,下載了“匯金聚富”APP,又購買了5.75萬元的期貨產品。

          一段時間后,朱女士將賺到的3000元提現,但自己投資的5.75萬元本金卻始終無法提取。朱女士多次詢問后才知,本金是用于購買合約的“權利金”,不能退還。朱女士這才意識到自己被騙,趕緊報案。來自天津的徐女士則由此損失了29萬余元。

          實際上,在“匯金聚福”“易盈財富”APP上購買期權的96.8%客戶都產生了虧損。從2018年7月開始,劉某某等人以炒股理念解釋期權炒作誤導客戶,故意回避期權權利金不退的事實,吸引客戶在公司的APP上購買期權,通過自己多家期貨公司自買自賣,1年不到時間騙取6200多萬元。

          2019年8月12日,劉某某、謝某某、浮某某等9人涉嫌詐騙一案移送至紹興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官在審查案卷、提審犯罪嫌疑人時發(fā)現,無論是問及盈利模式還是資金去向,主犯劉某某均以“不清楚”“沒有”進行回復。

          最終,在其他8名犯罪嫌疑人均已簽署認罪認罰具結書的法律震懾下,在辦案檢察官的多次情、理、法交叉訊問下,劉某某終于開口,他在退贓300余萬元的基礎上,如實交代了自己的全部犯罪事實,而且主動承認幕后黑手和其專屬財務的存在。

          近日,紹興市人民檢察院對提起公訴的被告9人以涉嫌詐騙一案公開開庭審理。16日,當地法院依法判處劉某某、謝某某、浮某某等人3年至15年不等刑期。(完)

          [責任編輯:林春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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