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邀請人民陪審員參與案件調解 工傷致殘工人拿到理賠金

          2021-06-11 15:03:21 來源: 泉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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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推動政法隊伍教育整頓走深走實,扎實開展“我為群眾辦實事”實踐活動,解決好群眾的“急難愁盼”等問題,日,豐澤區人民法院簡案庭邀請人民陪審員參與案件調解,成功化解一起人身意外保險賠償糾紛案。

          據悉,2017年11月,原告袁某在福建某石業公司廠區上班期間,因貨車倒車時右側保險杠碰撞到石材板,他的左腿被砸到,造成左脛腓骨中段開放粉碎骨折等,經治療仍留下殘疾。袁某得知公司有為員工投保團體意外傷害保險,但因其理賠知識不足等原因,未能獲得保險公司理賠,袁某遂起訴至豐澤法院,要求判令保險公司支付保險賠償金。

          案件受理后,承辦法官馬上召集雙方當事人召開庭前會議,了解清楚案件情況及雙方矛盾的癥結所在,但在協商過程中,雙方因賠付時間、訴訟時效處理程序等問題分歧較大,調解陷入困境。考慮到袁某從事體力勞動工作,傷殘對生活造成嚴重影響等現實情況,法官將案件轉為普通程序,邀請該院兩名經驗豐富的人民陪審員參與案件調解,并前往保險公司進行溝通協商。

          調解中,兩名人民陪審員向雙方當事人擺事實、講道理,利用自身親和力和專業經驗豐富的優勢,拉與當事人的距離,漸漸解開糾紛處理的各個癥結點。

          最終,在法官和人民陪審員的共同努力下,雙方當事人達成調解協議,袁某與保險公司辦理了一應賠付手續。不到10天,袁某就拿到了意外傷害保險賠償金25000元,真正實現案結事了。

          據法院介紹,這起保險糾紛的成功調解,是該院推動“我為群眾辦實事”實踐中的一個縮影。該院簡案庭成立以來,對涉保險類糾紛案件,法官始終堅持從當事人的切身利益出發,想群眾所想,急群眾所急,用群眾認可的方式查清事實,用群眾聽得懂的語言詮釋法理,用群眾信服的方法化解糾紛,在法律的框架內盡可能地尋求妥適的維護權益渠道,為滿足群眾的司法需求做出不懈努力,讓案情與民情、法意與民意有效溝通與整合,努力實現矛盾糾紛處理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統一。

          [責任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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