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定!不滿四周歲孩子應使用兒童安全座椅

          2021-06-18 13:53:10 來源: 廈門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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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省兒童乘坐機動車使用安全座椅的規定》明確,父母等監護人或者其他成年親友攜帶不滿四周歲兒童駕駛或者乘坐小型、微型載客汽車,應當在車輛后排規范使用兒童安全座椅。

          近日,《福建省兒童乘坐機動車使用安全座椅的規定》(以下簡稱《規定》)表決通過,《規定》明確,父母等監護人或者其他成年親友攜帶不滿四周歲兒童駕駛或者乘坐小型、微型載客汽車,應當在車輛后排規范使用兒童安全座椅,《規定》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記者在街頭向市民進行隨機采訪,其中已有近7成的家長在機動車內安裝了兒童安全座椅。

          10日下午,記者在火車站附近隨機采訪帶兒童出門的家長。接受采訪的家庭中,家長們都對使用兒童安全座椅的規定表示支持。“有了安全座椅確實更安全”“這是一項保護兒童的規定”……大家認為,出行安全第一,尤其兒童的身體十分脆弱,一有剎車或者刮碰等情況發生,很容易受傷,安全座椅是一個“保護傘”。

          “孩子一出生,我們就在車上安裝了安全提籃,出院時就開始用了。孩子三個月后,就換了兒童安全座椅,一直用到了現在。”市民楊小姐談到,她的孩子今年4歲了,在她和丈夫的車上都安裝了兒童安全座椅,只要孩子坐車,就一定會讓她使用。

          采訪中,也有二孩家長談到了一些不方便之處。“我們家大娃3歲,二娃1歲,如果一個孩子配置一個安全座椅,那車后座就沒有位置了。”市民朱小姐說,她在網上看到的安全性能較高的兒童安全座椅,體積普遍較大,但家中兩個孩子又都需要使用,這樣一來車子后座就再沒有其他空位了。

          【提醒】

          交警:將根據通知要求推進落實

          關于新規,我市交警部門表示,目前暫未收到相關文件通知,待收到通知后,將會根據通知具體要求推進落實。為了孩子的安全著想,廣大家長應正確使用兒童安全座椅。交警部門強調,家庭乘車出行時,12歲以下的兒童盡量坐在后排,不滿4歲的兒童必須在后排使用安全座椅,系好安全帶。有個別家長認為,出行時若孩子獨自坐在汽車后座不方便,不如坐在副駕駛座上或者自己抱著,這是極不安全的,副駕駛座的安全系數低于后座,且意外發生時副駕駛座的安全氣囊彈出,對低齡兒童同樣存在危險。

          交警部門建議,冬季出行時,家長們可以先幫孩子脫掉羽絨服等厚外套后,再坐安全座椅,否則安全座椅的性能會受到影響。同時,家長還應注意,不要讓孩子把頭、手伸出車窗外,不要在車內打鬧、嬉戲等。(記者 盧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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