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樓處因不履行市容環衛責任 被處以罰款
2021-07-02 11:26:55 來源: 揚子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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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南京六合區商城路的一家售樓處因不履行市容環衛責任,被六合城管部門上限處罰。
當日,此售樓處正在進行內部保潔,為開業做籌備。其為了圖方便就將垃圾隨意堆放在門前,且未按照要求將垃圾及時清理干凈。當執法人員告知當事人將對其不履行市容環衛責任的行為進行處罰時,當事人這才重視起來。依據《江蘇省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第四十九條之規定:市容環衛責任人違反本條例第十條第一款規定,不履行市容環衛責任的,由市容環衛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處以一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根據《南京市城市管理行政處罰自由裁量基準》規定:違法行為發生的區域為次干道,面積3平方米以上,當事人被處以一千元的上限處罰。執法人員再次提醒當事人,務必按照門前三包責任區的管理規定,自覺履行市容環衛責任。(通訊員 孫琦 記者 張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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