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調機銅管內膽破裂不制冷 交涉未果撥打投訴電話

          2021-07-14 11:24:17 來源: 閩南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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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暑天酷熱,買了一臺空調機,安裝后使用卻發現空調不制冷,維修人員檢查發現是銅管內膽破裂導致漏水不制冷。找到商家交涉退貨卻遭到拒絕。龍海區消費者周先生最遇到這樣一件煩心事。

          6月25日,龍海區消費者周先生以1600多元向龍海區某家電經營部購買一臺某品牌的一匹掛式空調,經營者送貨上門安裝后交付消費者使用。當天,消費者使用中發現空調不制冷,找到經營者,商家的工作人員上門檢查后稱空調沒安裝好,引起不制冷。但是重新安裝后,依然不制冷,后經售后維修人員檢查發現該空調銅管內膽破裂,引起漏水不制冷。消費者找到經營者要求退貨,卻遭到經營者的拒絕。在多次交涉未果之下,消費者撥打了龍海區投訴電話。

          龍海區投訴臺接訴后,經執法人員深入調查核實,消費者所訴情況事實,認為家用空調屬于國家規定的三包商品,整機三包有效期為一年,主要部件(包括:壓縮機、風扇電機、溫控器)三包有效期為三年;空調整機自購買之日起7日內出現能故障,消費者可要求全額退貨或換貨; 產品自售出之日起15日內,發生主要能故障,不能正常工作的,可以換機;三包期內空調經兩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消費者可憑維修記錄要求退貨或者更換。而某家電經營部銷售給消費者的空調機本身由于質量問題,尚未使用就存在空調銅管內膽破裂,引起漏水不制冷,經營者應當依照《三包規定》,按照消費者的要求給予退貨。

          7月12日,依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十四條 “經營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不符合質量要求的,消費者可以依照國家規定、當事人約定退貨,或者要求經營者履行更換、修理等義務。沒有國家規定和當事人約定的,消費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內退貨;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條件的,消費者可以及時退貨,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條件的,可以要求經營者履行更換、修理等義務。”之規定,龍海區組織經營者和消費者進行調解。經調解,經營者當場為消費者辦理問題空調退貨手續,退還消費者購物款。

          (記者 鄭愛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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