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香型白酒不屬于白酒 產品描述應通俗易懂

          2021-07-16 14:36:58 來源: 閩南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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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酒類“新國標”出臺引起了中國白酒界的熱議。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發布了新修訂的飲料酒、白酒相關國家標準GB/T 15109-2021《白酒工業術語》及GB/T 17204-2021《飲料酒術語和分類》兩項國家標準。其中,《白酒工業術語》將于2022年6月起開始實施。那么,“新國標”有了哪些變化呢?一起來看看。

          調香型白酒不屬于白酒

          記者注意到,《飲料酒術語和分類》將調香白酒從白酒分類中剔除,明確其屬于配制酒。據了解,調香白酒的定義,是以固態法白酒、液態法白酒、固液法白酒或食用酒精為酒基,添加食品添加劑調配而成,具有白酒風格的配制酒。

          那么,按照新的標準,可以稱為白酒的有哪些呢?分別有固態法白酒、液態法白酒、固液法白酒。其中固態法白酒不得使用糧谷食用酒精、其他原料食用酒精、食品添加劑;液態法白酒和固液法白酒都只能使用糧谷食用酒精。

          調香型白酒則可以使用糧谷食用酒精、其他原料食用酒精、食品添加劑。業內人士表示,食品添加劑的使用一直是行業的敏感話題,也是消費者對傳統白酒存在誤解的最大源頭。然而,因滿足不同消費人群的需求,這類酒品無處不在。因此,在修訂標準中將此類酒定義為“調香白酒”,并納入配制酒的范疇。這將有利于白酒市場的凈化和份額的提升,對渾水摸魚的中小型酒廠可能造成巨大沖擊,對于傳統固態發酵生產廠家構成利好。

          “新國標”實施后,凡在酒體中加了食用香料的白酒,可能需要更名或變換酒體了,比如現在市場上的牛欄山陳釀白酒、牛欄山二鍋頭白酒,其配料表上明確標有“食用香料”,今后只能劃入配制酒行列,不能再標白酒以混淆視聽。

          白酒必須用糧谷為主要原料

          在很多消費者看來,糧食釀造酒就是好酒,之前的國家標準對“糧食釀造酒”也沒有一個確切的定義,因為所有的白酒,廣義上說都是由糧食釀造的。而這次新修訂的標準限定了液態法、固液法、固態法白酒的概念,液態法白酒和固液法白酒不得使用非谷物食用酒精和食品添加劑。

          “新國標”對白酒的定義是“以糧谷為主要原料,以大曲、小曲、麩曲、酶制劑及酵母等為糖化發酵劑,經蒸煮、糖化、發酵、蒸餾、陳釀、勾調而成的蒸餾酒”,這其中關鍵的一點是明確了白酒必須以“糧谷”為主要原料。對“糧谷”的定義,《白酒工業術語》也有解釋,指谷物和豆類的原糧和成品糧,谷物包括稻谷、小麥、玉米、高粱、大麥、青稞等,同時明確了糧谷的定義中不包括薯類。

          傳統上,白薯等薯類常被用作生產食用酒精的原料,其成本比用糧谷釀造的酒要低。以前也有企業采用糧谷釀造的酒作為基酒,與用薯類生產的食用酒精勾兌,降低成本。而根據新的國標,這樣生產的酒將被劃入配制酒行列,不再算是白酒。

          例如,《白酒工業術語》對濃香型白酒的定義是以糧谷為原料,采用濃香大曲為糖化發酵劑,經泥窯固態發酵、固態蒸餾、陳釀、勾調而成的,不直接或間接添加食用酒精及非自身發酵產生的呈色呈香呈味物質的白酒。也即是說,如果某種標稱濃香型白酒,所用的原料不是糧谷,而是直接或間接添加食用酒精、添加劑,則屬于弄虛作假,欺騙消費者的行為。

          產品描述將更加通俗易懂

          據了解,“新國標”中對白酒定義從原料、糖化發酵、發酵容器及外源添加四個方面,更加明確了傳統白酒的屬性,用語也更加通俗化、準確化。對于產品特點的描述,也通俗易懂,讓消費者能更加清楚明白。

          中國食品發酵工業研究院標準信息部主任助理、標準主要起草人之一孟鎮舉例說,比如這次發布了馥郁香型標準,可能會用一些消費者比較容易理解的一些詞,比如說花香、果香、蜜香等等,以前的產品標準可能更多表達的是一種回味悠長,什么空杯留香,在專業品評上大家都能明白,但是對于消費者來說,很難明白這些詞到底代表著什么意思。

          業內人士表示,新標準基本上涵蓋了白酒生產的整個過程,對行業有很好的規范和引導作用,保護了傳統;另一方面也鼓勵創新。白酒生產屬于勞動密集型產業,新標準對于行業發展智能化、機械化,有進一步促進作用;同時也能更好地向消費者傳遞白酒知識,讓消費者更明白消費。

          (記者 林 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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