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實習期間酒后駕駛 被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2021-08-05 11:00:41 來源: 閩南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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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27日上午,漳州開發區交警大隊執勤民警在城外村路段開展日常巡查。11時許,賴某駕駛閩E0××××號小型轎車從漳浦縣前亭鎮家里出發沿港尾鎮方向往漳州開發區行駛,途徑開發區城外村路段時,被執勤民警攔下并接受檢查,經呼氣式酒精測試儀檢測顯示,賴某體內血液酒精含量為33mg/100ml,涉嫌酒后駕駛機動車。執勤民警隨即將賴某帶回開發區交警大隊開展進一步調查。經詢問,賴某于7月26日晚10時許在家中自飲2瓶啤酒,認為意識還很清醒,第二天上午抱著僥幸心理上路,不料被查。

          執勤民警進一步了解到,賴某取得駕駛證未過實習期,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對賴某實習期間酒后駕駛的違法行為作出1000元的處罰、記12分并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漳州交警提醒:機動車駕駛人在實習期內駕駛機動車上高速公路行駛,應當由持相應或者更高準駕車型駕駛證三年以上的駕駛人陪同;在實習期內發生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被記滿12分的,注銷其實習期的準駕車型駕駛資格;在實習期內駕駛機動車的,應當在車身后部粘貼或者懸掛統一式樣的實習標志。遵守交規是每位駕駛人的基本守則,請廣大駕駛人切記開車不飲酒,飲酒不開車,考證不易,且行且珍惜。(羅曉暉 盧畑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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