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賊被撞傷 檢察官將救助金交到阿婆手中

          2021-08-06 14:32:14 來源: 揚子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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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蘇州阿婆抓賊被撞傷,自掏醫藥費數千元……”近日,蘇州《姑蘇晚報》刊載的一篇署名文章引起了姑蘇區檢察院第八檢察部檢察官王炯的注意,短短十余字讓他敏銳地察覺到這位蘇州阿婆的情況很可能符合司法救助的情形。

          深入了解后得知,阿婆姓顧,一年前,她在小區從事保潔工作時,聽到業主大喊“抓小偷”,于是主動上前想要截停企圖駕駛電動自行車逃竄的“小偷”,卻被疾馳而來的電動自行車帶翻在地,導致當場昏迷,緊急送往醫院搶救后才終于蘇醒。經醫院診斷,顧阿婆腹部、頭部及下肢等處均受到不同程度的損傷。

          顧阿婆的行為雖然得到群眾的認可,但見義勇為的“代價”對于她而言卻顯得十分“昂貴”。經核算,治療和養傷期間她所繳納費用的自費部分共計6000余元。

          2021年7月30日,王炯主動聯系到顧阿婆,通過面對面交談,零距離傾聽,詳細了解老人近況及訴求。“胸悶,難以入睡。”阿婆坦言自己本就患有高血壓、糖尿病及心臟病等多種慢性病,過去的一年里,身體狀況更是每況愈下。受傷以后甚至走路也變得有點不穩當。為了緩解病痛,出院后,她還幾次前往醫院進行配藥治療。“幾年時間存的錢,這次幾乎全花完了。” 顧阿婆談及此事不無心疼。

          進一步走訪阿婆所在社區后,王炯得知,顧阿婆平日里和女兒住在一起,除了微薄的退休金以外,二人的收入主要來自于承包小區的物業服務工作,每月加起來不過三千元,生活上捉襟見肘。并且由于肇事男子不具備賠償能力,且阿婆和物業公司只算是合作關系,傷勢構不成工傷。這也意味著,數千元的醫藥費很可能需要阿婆自己承擔。

          “顧阿婆的情況符合司法救助中的其他情形。”檢察官王炯根據《人民檢察院國家司法救助工作細則(試行)》相關規定,依職權啟動司法救助程序,并第一時間開通救助綠色通道。從上門走訪到撰寫法律文書,僅用兩個工作日就完成司法救助程序審批。

          8月3日,檢察官再次登門,并將裝有6000元救助金的信封交到了顧阿婆的手中。“見義勇為不該有后顧之憂。”姑蘇區檢察院副檢察長趙建華認為,“司法要讓見義勇為者敢為,當見義勇為者因保護他人利益而遭受損害時,法律應提供救濟以免除其后顧之憂。”(通訊員 張志鑫 記者 劉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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